本處的沿革發展,經歷了下列幾個階段:

  • 民國94年11月2日

由劉兆玄校長於94學年度第4次行政會議提出東吳大學組織規程修正案,經專案小組多次會議討論後,94年10月12日業務會報進一步修正。其中提出增設「研究事務及國際合作處」,由研究事務長主持,負責學術研究及國際交流合作等有關事務;調整教務處組織,取消教學與研究發展組,將原負責之研究發展業務,移轉研究事務及國際合作處。

  • 民國94年12月7日

94學年度第5次行政會議確認第4次會議紀錄時,於組織規程中增加「研究事務及國際合作處」會議事項

  • 民國94年12月28日及95年1月4日

94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中,劉兆玄校長提出組織規程修訂案修訂通過,其中說明因應大學校務評鑑規劃與實施計畫之評鑑結果,為提升研究及推動國際交流,故成立位階較高之專責機構研究事務及國際合作處。

  • 民國95年2月

94學年度第2學期於民國95年2月,成立「研究事務與國際合作處」。由簡茂丁教授(數學系教授兼)擔任研究事務長。

  • 民國97年8月

邱永和教授(經濟系教授兼)擔任研究事務長。

  • 民國98年1月22日

社會資源處(原發展處)奉校長指示,邀集相關單位主管討論業務移轉事宜,企劃組業務自98年2月1日起改隸研究事務與國際合作處,其中校史室業務由企劃組移交圖書館負責管理。

  • 民國100年11月7日

100 學年度第1學期第 7 次業務會報於城中2227會議室召開,依 100 年 9 月 26 日業務會之討論及目前學校實際運作需要,同時修訂其他有關之條文。修訂重點如下:

  1. 將企劃組改設於「研究事務與國際合作處」下,並修正研究事務長及發展處處長之職掌。
  2. 「研究事務與國際合作處」增加企劃組後,業務已另涵蓋校務發展規劃,故單位名稱建議修正為「研發處」,研究事務長則改稱研發長。
  • 民國100年12月7日

100學年度第5次行政會議,人事室提案將企劃組改設於「研究事務與國際合作處」下,並修正研究事務長及發展處處長之職掌。另「研究事務與國際合作處」增加企劃組後,因業務已另涵蓋校務發展規劃,故單位名稱建議修正為「研究發展處」,研究事務長則改稱研發長,決議通過並提校務會議討論。

  • 民國100年12月21日

100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東吳大學組織規程」修訂案,單位組織異動未通過。

  • 民國101年5月2日

100學年度第11次行政會議,人事室依據101 年4 月11 日行政會議潘維大校長對於校務行政革新之指示,提出東吳大學組織規程修訂案。原「研究事務長」更名為「研究發展長」,負責學術研究及校務發展規劃等有關事務。原「國際合作與研究事務處」更名為「研究發展處」,下設「研究事務組」及「校務發展組」。為擴大國際與兩岸間之交流合作,將原「國際合作與研究事務處」之國合組升格為「國際與兩岸交流合作處」,下設「國際交流合作組」及「兩岸交流合作組」,並增加「國合長」一職,負責國際與兩岸交流合作等有關事務。

  • 民國101年8月

因應行政單位組織調整,101年8月研究事務與國際合作處更名為「研究發展處」(簡稱研發處)。

  • 民國102年3月18日

101學年度第16次行政會議,人事室提出東吳大學組織規程修訂案,配合實際運作之需,調整行政單位組織架構及職掌,其中調整研究發展處組織,為強化推動研究事務與產學合作,將「研究事務組」更名為「研究推動組」。新增「評鑑組」,負責校務及教學評鑑(原教學資源中心教學評鑑研究組所負責)等業務,會議決議請人事室彙整師長意見後,提下次行政會議討論。

  • 民國102年3月25日

101學年度第17次行政會議,人事室提請討論東吳大學組織規程修訂案,調整研究發展處組織,新增「評鑑組」,負責校務及教學評鑑(原教學資源中心教學評鑑研究組所負責)等業務,修正通過提送校務會議討論。

  • 民國102年5月29日及102年6月3日

101學年度第2次校務會議通過東吳大學組織規程修訂案,調整研究發展處組織,新增「評鑑組」,負責校務及教學評鑑(原教學資源中心之教學評鑑研究組所負責)等業務。

  • 民國102年8月1日

配合學校組織調整,原教學資源中心教學評鑑研究組自102年8月1日起改隸研究發展處,並更名為評鑑組。

  • 民國103年8月

由馬嘉應教授(會計系教授兼)擔任研究發展長。

  • 民國105年7月

由王志傑教授(化學系教授兼)擔任研究發展長。

 

 

|回到頁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