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教育部「學海飛颺」選送學生出國研修獎助甄選申請公告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12 月 27 日臺教文(三)字第 1050166907 C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如附件一)中,有關「學海飛颺」相關事宜,依「東吳大學 『 學海飛颺計畫 』 學生獎助辦法」(如附件二)辦理 。 凡 106 學年度預計赴國外研修之學生符合本辦法資格者均可提出申請。
三、申請者應繳交下列紙本文件各乙份至國際事務中心:
(一)歷年成績單;
(二)外語能力證明(須具備獎助辦法任一語文能力要求);
(三)研習計畫書(中、外文各一份) ;
(四)東吳大學學生參加「學海飛颺計畫」補助費用申請表(如附件三);及
(五)學生個人基本資料表(供教育部提報使用)(如附件四)
四、申請日期即日起至 106 年 3 月 6 日星期一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相關甄選作業及補助金額將依教育部實際公告( 106 年 5 月 31 日)擇優補助,申請同學請務必詳閱辦法及行政契約書內容(如附件五),亦可參見本處網頁(http://www.scu.edu.tw/icae)
六、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高瑋溱助理,分機 5364
※詳情請參閱附件或參見國際事務中心網頁(http://www.scu.edu.tw/icae)
經濟學系 敬啟106.03.02
|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