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時程
申請資格
1
大二(含)以上在學學生,不含碩、博士生及陸生。
2
計畫執行期間因學士班畢業、就讀碩士班或休學、退學等事由,致資格不符或無法執行計畫,須辦理註銷或終止計畫。
3
同一計畫限一位學生提出申請。
4
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一件計畫為限。
申請與提案
每年 1月 - 2月 (寒假期間)
向國科會註冊取得帳號,於線上系統提出申請。
※ 請儘早作業,避開春節假期
研究計畫範圍:
學生自發性研究構想之嘗試性題目。
學生自發性研究構想之嘗試性題目。
審查結果公告
約 6月下旬
國科會完成審查後公布核定結果,並由學校轉知申請人。
計畫執行開始
7月1日
審核通過後,正式開始執行研究計畫。
研究執行期間
7月1日 - 次年2月底 (共8個月)
💰 補助經費
- 助學金 每月 $6,000 × 8個月 = $48,000
- 耗材費 實報實銷,最高補助 $20,000
結案與繳交報告
3月底前 (執行期滿一個月內)
計畫結束後,需於一個月內繳交「研究成果報告」。
研究創作獎
報告審查後
經審查評定為成績優良且具創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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