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僑外生在臺工讀:時數、申請與防踩雷筆記
來到臺灣唸書,想在課餘時間打個工、賺點生活費順便體驗在地生活嗎?可以的!但臺灣對於「外國留學生、僑生及港澳生」的工讀有非常嚴格的法規限制。如果不小心觸法,不只會被罰款,甚至可能被強制出境 😱。
這篇小筆記幫大家整理了工讀的核心守則,開工前一定要看清楚喔!
 
👤 1. 誰可以申請?(適用對象與限制)
只要你是正式來臺灣讀書的境外學生,基本上都符合資格:
  • 外國留學生:就讀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專校院。
  • 僑生、港澳生:依相關就學辦法輔導回國入學。
  • 🚨 注意!以下對象不能申請:自行轉讀或升讀補習學校、進修學校、進修部、夜間部、空中大學或空中專科學校的僑生,依法是不能申請工作許可的。
📅 2. 什麼時候能辦?工作證可以用多久?
  • 正式學位生(大學、碩博、僑生):入學後馬上就可以申請。
  • 語言中心學生(來學中文):必須在臺灣上課滿 1 年以上才能提出申請。
  • 工作證有效期限:
    • 上學期申請:效期最長用到隔年的 3 月 31 日。
    • 下學期申請:效期最長用到同年的 9 月 30 日。
    • 例外:如果提供經學校加蓋次學期註冊章的學生證或證明,可以不受上述特定日期限制,但每次核發最長一樣是 6 個月 
  • 休學/退學怎麼辦:如果中途休學或退學,就算工作證還沒過期,也必須主動繳回學校輔導單位。
📄 3. 應備上傳文件(請一律轉成 PDF 檔!)
準備線上送件前,請先把以下資料掃描或拍照轉成 PDF:
  • 個人護照影本(須在有效期限內)。
  •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必須有當學期的在學證明,或去教務處註課組加蓋最新的註冊章)。
  • 語言成績證明(只有就讀華語文中心的學生才需要提供修業滿一年的成績)。
  • 外國留學生(不含僑生)要多準備以下其中一項證明:
    • 財力無法繼續維持學業與生活的具體證明。
    • 就讀學校的教學研究單位需要你協助工作的證明。
    • 與修習課程有關的校外實習證明。
    • 研究所學生經學校同意從事課業相關研究工作的證明。
  • ✍️ 個人簽名要求:只要上傳的資料是影本,請在上面親自手寫註記 「與正本相符」,並蓋章或簽名再上傳。
💳 4. 規費與線上申請 7 步驟
申請審查費為新臺幣 100 元。你可以選擇去郵局劃撥,或是直接到臺北市中華路的櫃台現場繳交。
  • Step 1. 繳審查費:去郵局劃撥(戶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聘僱許可收費專戶,帳號:19058848),記得拿好劃撥收據。
  • Step 2. 網頁註冊:到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註冊個人帳號。
  • Step 3. 新增案件:登入後點選 案件管理 > 學生案件管理 > 新增申請案件。
  • Step 4. 填繳費資訊:把郵局收據上的交易日期、交易局號、劃撥收據編號填進系統裡。
  • Step 5. 上傳檔案:把前面準備好的 PDF 檔案全部傳上去。 [1]
  • Step 6. 送出申請:點選 送學校審核,案件就會送出。 [1]
  • Step 7. 進度查詢:可以到 學生查詢及維護申請之案件 隨時追蹤進度。 
    詳細操作可以看 官方系統操作手冊 PDF
🏢 5. 想要親自去拿工作證公文?
如果不想等掛號郵寄,想自己衝去現場拿:
  • 「親自領件聲明書」必須在送件時填寫一份
  • 送件後,在指定期限內拿著「收件回條」,到勞動部領件櫃檯領取(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 39 號 10 樓)。如果超過時間沒去拿,官方還是會用掛號幫你寄出。
📞有問題找誰問?(官方諮詢專線)
     如果遇到系統有問題或政策不清楚,可以撥打以下勞動部電話:|
     (02)2380-1725、(02)2380-1715、(02)2380-1714、(02)2380-1711、(02)2380-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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