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日期依照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所公佈之休退學退費標準訂定,詳細日期可查詢學生住宿中心行事曆。
若申請就學貸款、且有借貸住宿費者不慎重覆繳納住宿費,請同學攜帶原繳費收據到學生住宿中心辦公室辦理退費。
相關附件: 學雜費暨學生宿舍住宿費分期付款辦法.pdf 學校宿舍住宿費分期付款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