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碩士一貫學程

管道

招生名額

資格

審查方式

學、碩士一貫學程

國際貿易與金融組至多3名

國際企業與行銷組至多3名

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學生

在校期間學業成績平均達該班前50%者。

申請同學須繳交歷年成績單一份(須附名次證明)、自傳一份、讀書計畫一份(詳述個人之進修動機、學習計畫及自我能力評估)、推薦函一份、其他相關個人能力、經歷、著作等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由本系招生委員會依據申請同學之學業表現及申請資料進行審查。

補充說明:

  1. 申請時間: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向本系提出申請。
  2. 審查通過之學生,必須於四年級(含)之前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系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生入學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3. 審查通過之學生,必須於四年級起每學期至少修讀本系碩士班必修、選修課程各一門;大學期間所選修之本系碩士班課程,可抵算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但碩士班課程若已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
  4. 郵寄資料日期:5 月1 日至5 月31 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如欲自行送件者,請於5 月31 日前,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08:30至17:00)逕送達本校城中校區國貿系,逾期不予受理。】
  5. 申請資料送(寄)出後,無論錄取與否,申請資料一概不予退還。

相關辦法暨表單

東吳大學 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 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 辦法

東吳大學 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 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 申請表  DOC  ODT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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