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想要修讀實用英語學程,請問有甚麼資格限制嗎?

A:只要是1. 本校修讀學士學位,非英文主修,並修讀完畢或抵免「外文(一)」之同學均可申請。2. 本校修讀碩博士班學位,非英文主修之研究生均可申請。

Q:何時可以申請呢?

A:在每學年的第二學期,雙主修、輔系、跨領域學程申請期間於「東吳大學雙輔跨申請管理系統」線上申請,請同學注意教務處之公告。106學年第二學期公告之申辦時間為107年5月7日至5月10日。

Q:有些一年級同學問道:「修畢「外文(一)」方可申請,這樣我二年級不就來不及申請?」

A:同學不必擔心,請於二年級第二學期申請成為學程學生,不過您仍可於二年級第一學期選課,選修完畢,成績及格之科目,於申請學程身份之後一樣承認學分,只是開學前的選課只開放給本學程學生優先選課,所以您必須要等開學後的加退選期間選課。

Q:我曾修過一些類似的課程,請問可以抵免實用英語學程課程之學分嗎?

A:請至本中心網頁實用英語學程專欄,其中有可抵免之科目及注意事項,再請同學前往參考。

Q:我選課期間沒有修到實用英語學程想修的科目,可以請授課老師幫我加簽嗎?

A:很抱歉不行喔,實用英語學程一律於線上選課,無法請老師加簽。

Q:我想要去旁聽課程可以嗎?

A:很抱歉,為了確保授課品質,本學程課程均有限制選讀人數,不開放旁聽。

Q:我如果大四了還無法修完實用英語學程的學分,會被迫延畢嗎?

A:如果同學考上本校研究所,可以移轉學籍繼續修讀未完成之科目,或是於畢業前申請放棄修讀實用英語學程即可,不會影響同學順利畢業。

 

|回到頁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