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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東吳大學經濟系金融圖書借閱規則
  • 適用身份:經濟系學生
  • 最後修訂日期:2008/08/14

東吳大學經濟系金融圖書借閱規則

  • 適用身份:所有學生
  • 最後修訂日期:2008/8/14
  • 本系所藏金融圖書專供本系學生閱覽參考之用。   

    本系借還書時間為上班時間內,憑本人學生證於經濟系辦理借還書手續。   

    平日: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十分至下午五時二十分。 

    寒暑假:週一至週四,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   

    學生每人每次借書不得超過三冊,借期為二週   

    . 借書期限屆滿時,若無其他學生欲借閱該書,得辦理續借乙週,但書已逾期者,則不得續借   

    . 凡借書逾期不還,亦不辦理續借手續者,每逾一日,每冊繳交滯還金新台幣五元。逾期者,停止其借書權。滯還金至遲需於每學期末結清。   

    借出之圖書應妥加愛惜,如有破壞,按照下列情形處理之:   

    () 凡有折角、圈點、污染之情事,其情節較輕者,視情形予以勸告或警告。  

    () 凡有評註、污染、圈點之情事,其情節較重者,停止其借書權一個月。  

    () 凡有毀損圖書,致有殘缺之情事者,除比照本規則第八條各款規定責令賠償外,並得停止其借書權一個月。   

    遺失圖書按下列情事處理之:   

    ()遺失圖書,須購買同一圖書賠償。  

    ()遺失市面上無法購得或絕版之圖書,須照市價三倍賠償。 

    ()遺失成套圖書或叢書之一冊或數冊,須依本條第一款辦理,如無法購得同一圖書,須以全套圖書之總價賠償。  

    本規則經系主任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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