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0公告 自第54期起東吳外語學報不印製紙本與光碟成品,僅以合作資料庫出版電子檔方式發行。
103.09公告
一、自第41期起,本刊改為發行光碟版,不再印製紙本合訂本及抽印本,論文獲得刊登之作者可得當期論文全文光碟5片。
二、投稿頁數下限為15頁,上限為30頁。
101.04 更新徵稿規定:自第36期起,本刊恕不接受碩博士學位論文摘錄章節之稿件與譯稿。
99.04.12更新徵稿規定:「自第32期起,初審通過之稿件投稿人須繳交兩位論文審查人合計2,000元之審稿費用。」;本會將於初審通過後,正式函知投稿人繳交費用(親送或現金袋掛號郵寄至本會)。
期刊評比:
一、92年國科會人文處學術研究期刊評比排序報告中,東吳外語學報於國內51種人文類學術期刊中,被列為觀察期刊第一級。
二、自第20期起由年刊改為半年刊發行。
三、2004年起台灣人文學引文索引(Taiwan Humanities Citation Index ,簡稱THCI) 收錄。
四、2008國科會人文處語言學門相關期刊排序,綜合類第2名。
五、2015.03科技部人文研究中心公告期刊評比「C」級。
備註:2016年起,本刊無申請參與期刊評比。
- 本刊未開放MAIL投稿,投稿請參閱徵稿簡約規定。
- 本學報投稿論文排版為B5版面,輸出紙本可以B5或A4印製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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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外語學報投稿人簡歷表」 (第36期起適用新版,請至左側選項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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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民國74年12月於蔡茂豐院長任內創刊,創刊號~十二期為每年12月出刊
第十一期起改為每年3月出刊
第二十期起改為半年刊,每年3月、9月出刊 -
徵稿啟事
第1-13期徵稿啟事內容均相同
第14期起徵稿啟事內容有大幅修改
第15期起隨徵稿啟事檢附論文體例
第17期起徵稿啟事與論文體例均提供中、英、日、德四種語言版本第第18期起東吳外語學報英文名稱由「由「SOOCHOW JOURNAL OF FOREIGN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S」更改為「SOOCHOW JOURNAL OF FOREIGN LANGUAGES AND CULTURES」」
第32期起制訂投稿人簡歷表,需隨投稿檢附
第32期起投稿稿件通過初審者,需繳交2000元審稿費,用以支應外審費用
第36期起明訂「本刊恕不接受碩博士學位論文摘錄章節之稿件與譯稿。」 -
編輯委員組成
第1-12期均由院長擔任召集人,與本院英、日、德三學系主任共同組成編輯委員會(4名);編輯作業由院內三學系輪辦。
第13期起除上述人員外,另請3學系推薦教師代表一名共同組成(7名);且編輯作業改由學院辦公室承辦。
第15期起除前述人員外,另請3學系推薦各語種校外委員一名組成(10名)
第20期起修改校外委員組成比例為1/2,由院長擔任召集人,三學系推薦教師代表一名,校外委員由英文系推薦2名、日文系2名、德文系1名組成(9名)
第30期起新增語言教學中心教師及校外代表,故校內教師代表5名、校外委員6名,合計11名委員。 -
主編及執行編輯
本委員會設主編一名,由委員會推選校內委員一人擔任,任期二年,統籌負責編輯行政作業;另設執行編輯一名,由外國語文學院秘書擔任。 -
審查機制及流程(最後更新時間98.08)
截稿期限後一個月內由校內編輯委員進行初審,次月上旬進行不合格退件通知;通過初審的每篇論文由編輯委員會相關語言類別之小組委員,根據本院審查人才資料庫推薦2名外審委員審查論文(行政及審稿、寄送等需時約2個月),待審查結果送回後,將外審意見比對「東吳外語學報論文審查作業規則」之處理結果進行討論,決定是否刊登。不合格稿件予以退件,合格稿件則進入校稿程序。(整體作業至此需時3個月) ,本刊各項編審與通知作業均採電子郵件方式進行。 -
審查原則
第二十期起,經本院院務會議通過「東吳外語學報論文審查作業規則」,並修訂論文審查意見。 -
聯絡管道
於徵稿啟事中明確告知投稿論文可郵寄或親送至東吳大學外語學院「東吳外語學報編輯委員會」,並提供相關徵稿訊息於外語學院網頁中。 -
編輯理念
每期均印刷合訂本光碟至少200份提供學報交換及投稿人,另提供每位投稿人5份;內容的編輯均根據各種語言之論文體例排版,合訂本首頁為版權頁,提供發行人、編輯委員會、國際書碼、出版日期等訊息、論文後加印次期論文徵稿啟事及論文體例規定。排版的工作主要由執行編輯負責,每次均進行至少2次以上之校稿。 -
加入有償及無償期刊資料庫
2005年起加入國家圖書館有償資料庫(2010年改為無償)、加入華藝數位-CEPS 中文電子期刊服務資料庫、2010年起加入智慧藏-TAO台灣學術線上期刊資料庫、金珊資訊-台灣學術期刊全文資料庫、凌網科技-數位出版品營運平台期刊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