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選才 (名額:2人)

115學年度特殊選才適用

院別 商學院
學系 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
名額 2 名
報考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就讀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或同等學 校之應屆畢業生或已畢業學生,或具有「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報考資格, 並於商學相關學科有傑出成就或表現,或有優良事蹟,足以證明對商學相關學科具備學習熱忱與發展潛力。
學系指定
上傳資料
  1. 高中(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應屆畢業生上傳高三學生之在學證明或學 生證正本,並加蓋學校教務處戳章。
  2. 高中(職)歷年在校成績單或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之學習狀況報告書。如無法提出高中(職)在學成績證明者,得以其他成績證明取代,並於該成績證明內敘明理由。
  3. 自傳(學生自述,請詳述特殊專長表現及申請動機)。
  4.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1).外語能力表現:英語、日語或其他外國語言之檢定證明,外國語文演講或競賽獲獎證明。(2).營隊參與、專題研究與競賽成果: 高中期間參加商業、經濟或國際活動之證明、專題報告或研究小論文、競賽獲 獎證明。(3).社團與活動經驗:高中期間在校內外商學相關組織中擔任幹部或舉辦商學相關活動之相關證明文件。(4).足以佐證與本系專業領域相關之其他具體優異表現或學習履歷等。
考試方式
  1. 資料審查:佔總成績比例 50%。
    就成績單、自傳及其他有利審查資料等綜合審查。
  2. 面試:佔總成績比例 50%。面試日期
面試日期 114 年 12 月 12 日(城中校區: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 56 號)
※面試順序表於 12 月 2 日 10:00 起於本校首頁「招生訊息」項下公告,本校不另行通知。
成績計算
方式
(資料審查×50%+面試×50%)×2=總分
同分參比 合計資料審查及面試成績,依總成績高低錄取;總成績相同時,參比順序為:
1、面試 2、資料審查
說明
  1. 本系因應全球經貿發展與國際企業經營趨勢,以「培養具備國際視野與人文素養之經貿與商管人才」為宗旨。為提升學生國際競爭力,本系規定學生須通過 英語能力標準方能畢業。
  2. 本系招生重點在於甄選具備學習熱忱與發展潛力,對國際經營與貿易領域有興趣,並願意培養國際視野、語言能力與實務應用能力之學生。資訊
系所資訊 (02)23111531 轉 2701 林秘書
網址:https://www.scu.edu.tw/ibsu/

※詳細規定以本校該年度大學特殊選才招生簡章為主 。

本校最新招生訊息網站:http://entrance.exam.scu.edu.tw/
本校招生組,電話:02-28819471轉6061~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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