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學習社群】
自主學習社群鼓勵參與學生撰寫自主學習計畫並加以執行,類別包含「語言類學習」、「SDGs類學習」及「跨領域暨數位科技類學習」三大領域為主。
一、參與成員:
- 東吳大學在校且具有學籍之學生。(請留意,學分版僅適用大一至大三學生,即聚會時數32小時之優良社群中,僅大一至大三成員可申請學分。) ※法律系可至大四。學分版資訊請參: https://web-ch.scu.edu.tw/ctl/web_page/15537
- 同一位學生每學期僅能參與一組社群。
- 每組成員最少3人,最多8人。
二、運作方式:
- 本組經由諮詢校內外專家學者,設計結構化的自主學習指南,提供學生追蹤自學狀況,並配合自主學習課程講座,或參與本組開設之微課程、多元工作坊等,建立自主學習計畫。
- 參與學生必須按照自主學習社群要求的學習任務,方完成自主學習社群計畫,將發予自主學習能力證書。
三、自主學習社群學習目標:
- 語言學習社群:泛指德語、英語、日語、法語、粵語、客語、原住民語等臺灣非主流語種。社群若有3/4以上成員來自同一語言系所,則不得選擇該語言作為學習目標。例如:全員都是英文系學生,則不得選擇英文;全員都是日文系學生,則不得選擇日文;全員都是德文系學生,則不得選擇德文。
- SDGs類學習:結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包含終結貧窮、消除飢餓、性別平權、淨水及衛生、減少不平等、永續城鄉、氣候行動、保育生態,或者參與學校教師主導的大學社會責任(USR)計畫。
- 跨領域暨數位科技類學習:跨領域學習係指學生共同從事非自身相關科系領域的學習行為,或與STEAM教育結合(包含科學、科技、工程、藝術、數學),並提出學習目標及預期成果。社群若有3/4以上成員來自相同科系,學習內容必須與本科系課程無關。
四、自主學習社群運作機制及規範
- 期初說明會:每學期期初辦理(日期另行通知),社群成員參與度將納入遴選參考。
- 申請方式:社群申請書按照每學期之格式,由社群代表於期限前上傳至申請網站。申請書內容包含:
- 社群名稱
- 社群類別(學習目標)
- 輔導教師資料
- 社群成員資料
- 對應之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 對應之STEAM教育領域
- 概念發想/動機與目的
- 學習計劃與執行策略
- 自學活動規劃
- 學習時程
- 檢視學習成效之方法
- 資料收集及規劃
- 社群期望目標
- 社群指導老師(教練):所有社群必須在申請前,挑選一位校內正、副、助理教授、講師做為指導教師(教師資格以人事代碼為憑),暫時不開放行政職員、行政助理、研究助理、助教、學生、他校教師、業界講師擔任。輔導規範與費用另訂之。
五、社群運作機制
- 社群經核定執行,需於公告時間內,分別完成自主學習社群相關問卷與學習任務。
- 自學、聚會出席次數及人數規定:
- 社群須完成聚會任務,每位成員須出席聚會至少1次,每次出席至少半數以上。
- 每日聚會僅算1次,每次聚會時間至少1小時,超過1小時仍以1次為記,聚會地點另訂之。
- 社群成員可中途退出,在活動結束前,人數未滿3人視同解散。不接受其他學生中途加入。
- 聚會學習記錄表/教師輔導紀錄表繳交
- 社群運作期間,所需繳交表件數量如下 :
(1)「聚會學習紀錄表」: 至少5份、至多15份。
(2)「教師輔導紀錄表」: 至少1份、至多2份。
- 學生於每次聚會結束7日內,出席的社群成員必須撰寫學習心得, 由社群代表統整後填寫「聚會學習紀錄表」。每個社群都必須在社群運作期間上傳至少5份「聚會學習紀錄表」+至少1份「教師輔導紀錄表」,未上傳或未達所示繳交數量,視同解散。
- 承上,社群運作期間,需與指導教師進行至少1次,至多2次之教師輔導,並填寫教師輔導紀錄表繳交,教師輔導不可認列為1次聚會學習,且社群期中檢核日前,須至少參與1次教師輔導,否則將取消社群資格。(期中檢核日期另訂之)
- 成果報告繳交
- 每個社群需於期限前繳交一份成果報告。
- 報告格式與內容:成果報告格式以簡報為主,必須包含社群目標、成果顯示(INPUT、OUTPUT、IMPACT、OUTCOME)、未來展望。 若有影片,請以外部連結嵌入。若未在期限內繳交,或者夾帶無法開啟的連結,視同未繳交。
- 成果報告繳交期限另訂之。
- 每個社群必須參與自主學習社群期末成果發表會,由教學資源中心篩選, 選出成績前30%的優良社群,發表自主學習社群期末成果。
- 未遵照上述社群運作規範,將不予核發任何獎金。
六、優良及特優社群評選方式
- 優良自主學習社群:由本中心依「通過完成社群任務之組數比例」,篩選出成績前30%的社群,評為「優良自主學習社群」。
- 特優自主學習社群:經期末成果發表會實體發表,由校內外評審審查及同儕共學投票後,遴選出成績為前10%的特優社群,評為「特優自主學習社群」。
- 參與度:學生參與度的分數計算,將同時考量每次聚會人數比例,及社群聚會次數。人數比例越高,社群聚會次數越高,學生參與度分數也相對越高。
- 為鼓勵社群成員參加本中心舉辦的講座活動、工作坊、募課微課程,小組成員過半(含)人數以上參與,每場次加小組總分1分(參與者需簽到以資證明)。
七、社群獎勵
- 基礎獎勵金:凡達成社群運作基本規定,每位成員可獲基礎獎勵金。
- 優良社群獎勵金:凡獲選為「優良自主學習社群」者,須於規定期限內繳交成果報告(需經審核通過),並完成「成果影片」之繳交。若獲選之社群未達3/4成員出席期末成果發表並上台報告,則除發放基本獎勵金外,每位成員僅另加發新臺幣500元之優良社群獎勵金;如獲選之社群有成員上台進行成果發表(惟未獲選為特優社群),則除基本獎勵金外,每位成員將另加發新臺幣1,000元之優良社群獎勵金。
- 如報告當天因臨時狀況組員未到齊3/4者,仍需上台報告,但每位成員僅另加發新臺幣500元之優良社群獎勵金。
- 優良社群至少3/4成員出席之規定請參考以下表格 :
|
8人小組 |
至少6人出席 |
|
7人小組 |
至少5人出席 |
|
6人小組 |
至少5人出席 |
|
5人小組 |
至少4人出席 |
|
4人小組 |
至少3人出席 |
|
3人小組 |
至少2人出席 |
- 特優社群獎勵金:優良社群若於成果發表會後經審查獲選為「特優自主學習社群」,社群成員除基本獎勵金及優良社群獎勵金以外,每人再加發特優社群獎勵金。
- 獎金領取規範:學生必須於申請時提供中華民國郵局本人帳戶,並且擔保帳戶資料正確,資料錯誤將不予核發獎勵金。獎金將於期末發表會後約一個半月內匯入帳戶為原則,如遇國定假日、校定長假則順延。社群之獎金,依據每年預算另訂之。
- 為落實永續理念,社群證書統一以電子檔發放;紙本採申請制。
- 完成社群基本規定:自主學習社群參與證書。
- 優良、特優社群:證書上將分別標註優良、特優社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