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歷史學報》徵稿簡約

一、本刊為一年刊,一年出版一期,稿件隨到隨審;每年12月出刊。

二、刊載規則:

  1.本刊以學術研究為主,凡有關歷史之學術論文、譯註、研究討論、書評,均所歡迎。

  2.一稿多投者,經編委會審議後,得決議2至3年內不受理投稿。

  3.論文及譯註以30,000字為上限、書評以不超過5,000字為原則。

 

三、來稿規則:

  1、來稿如為電子稿件,檔案請用doc或docx等格式,檔名請以「姓名+來稿篇名」命名。

  2、需有中、英文篇名。

  3、請附中、英文摘要,並請於摘要後附上論文相關關鍵詞。各摘要以不超過500字為原則。

  4、論文撰寫格式,請依〈《東吳歷史學報》撰稿格式〉寫作並註明參考文獻,以利作業,否則恕不受理。

  5、來稿請用中、英文真實姓名,並附簡歷、電話及詳細地址,以便聯絡。

  6、來稿請寄電子檔至history_scu@gm.scu.edu.tw信箱或寄紙本至東吳大學歷史學系辦公室通訊地址。

 

四、審查刊登:

  1、稿件隨到隨審,來稿一律送請校外2至3位專家匿名審查,以決定取拾。

  2、經審查通過刊登後,需簽署「著作授權同意書」一份。

 

五、出刊印本:來稿發表後,贈送作者該期《東吳歷史學報》兩本,不另支稿酬。

 

六、文責版權:

  1、文稿如發生抄襲侵犯他人著作權或引起糾紛等情事,文責由作者自負。

  2、有關稿件中涉及版權部分(如:圖片及較長之引文),請事先徵得原作者或出版者之書面同意,本刊不負版權責任。

  3、稿件經刊登,出版權即歸本刊所有,非經本刊之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載。(作者出版專著者不在此限)。

  4、本刊得授權國家圖書館及其他學術研究機構以電子出版品方式發行該著作,供學術研究相關目的之利用。

  5、本刊與華藝數位藝術股份有限公司等機構簽定電子期刊合作出版計畫,來稿如蒙刊登,請同意授權將論文加入電子期刊。

  6、來稿經本刊刊登後,作者同意非專屬授權予本刊做下述利用:

     (1)以紙本或數位方式出版;

     (2)為符合資料庫之系統需求,得進行格式之變更。

 

七、個資聲明:本學報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作為投稿審查、聯繫使用,不另做他用。

八、來稿通訊

  請寄至   :111臺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號東吳大學歷史學系《東吳歷史學報》編輯委員會

  連絡電話:(02)2881-9471  分機6172~4

  聯絡信箱:history_scu@gm.s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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