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資訊】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暨集團子公司 2024年實習申請辦法

  • 01/04/2024

一、 依據:教育部訂定之「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 目的:為善盡社會責任並實現企業價值,每年上下學期或暑期均視需要提供東吳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學生進行企業實習活動,以協助其認識國際貿易產業之國貿與行銷實務,培養相關專業知能。

三、 對象:東吳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大學三、四年級(含延畢)及碩士班學生。

四、 暫定實習期間:2024/02/26 ~ 2024/06/29 (18)2024/07/01 ~ 2024/08/30 (9 )

五、 實習時間:有關實習生之工作與作息規定,實習生應全勤出席,出勤方式同本公司正班人員上下班時間。若實習生未能準時出勤,須事先向實習單位請假。

六、 實習名額:

  1. 美之心: 碩士班學生(限國企組) 1名
  2. 高林貿易事業群: 大學部 4 名
  3. 高林時尚生活事業群/商品部:碩士班(不限組別) 1名或大學部 1名

(公司得視實際情況另行調整)

七、 實習資格:符合以下資格者擇優參與實習

  1. 具 TOEIC成績 550分(含)或同等級之英檢成績。

  2. 112學年上學期學科成績平均70分(含)以上(大學部實習生);碩士班(美之心國際實習)須提供修習研究所國際行銷相關學科證明、自傳與行銷自創作品或成果發表資料。

  3. 歷年操行成績平均80分(含)以上,無記過紀錄。

  4. 大學部學生須符合國際貿易大會考合格資格。

  5. 申請美之心行銷實習須附計畫書(必答題一題及選答題一題)。

八、 實習合約:

  1. 高林實業本公司或子公司(例如美之心國際)與東吳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及實習學生簽訂三方實習合約書。

  2. 參與本實習之實習生與本公司或子公司具有僱用關係,由本公司或子公司支付基本工資並以實際工作小時為計算基礎,同時提供勞保、勞退與健保等福利。

  3. 實習期滿並經本公司或子公司之實習業務單位確認學生實習期間缺席不超過1/3實習總時數後,由實習業務單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本公司或子公司人力資源單位,將授予實習生「實習證明書」並通知東吳大學國貿系。

九、 實習地點:

  • 高林實業: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5號21樓 (遠雄 U-TOWN)
  • 美之心:台北市信義區五段150巷2號17樓之5

十、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2024/02/16止,請將申請表、家長同意書(公告在國貿系網頁)及第七點相關資料做成PDF檔,寄到 pwlin@scu.edu.tw林秘書收。


附錄:

美之心計劃書

必答及選答題如下:

1. 必答: 請簡述對於美之心的認識?提供市場上與同業的定位圖

2. 選答: 您認為以SHANG XIA品牌定位及客群,行銷可以如何讓台灣市場更快接受呢?分析品牌Advantage and Disadvantage以及提出建議的行銷形式以及此策略的Pro&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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