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吳大學哲學系劉光義教授中國哲學講座系列執行要點
  • 適用身份:教師
  • 最後修訂日期:2019/10/9

東吳大學哲學系劉光義教授中國哲學講座系列執行要點

108 年10 月9 日校長核定

第一條 背景說明
劉光義教授由端木愷校長聘任,1982 年9 月1 日至1995 年7 月31 日於本校哲學系兼任,作育英才,學殖深厚,著作等身,美國國會圖書館收藏其著作近50 本。
劉光義教授長公子劉雨生博士為中興大學傑出校友,在美國醫學與生物科技,研發多項醫學生技產品,特別在傳染病與癌症領域,有傑出成就。劉雨生博士與夫人陳玲弟賢伉儷(以下簡稱捐贈人),在2005 年成立美國建程教育基金會(Building Futures Foundation),推動教育慈善事業,長期對許多學校、國家與貧困地區作出貢獻。
哲學系獲得捐贈人所屬美國建程教育基金會之支持,將舉辦一連串的中國哲學講座系列 (簡稱講座系列),藉此紀念並感謝劉光義教授一生對中國哲學研究的貢獻及其對台灣哲學教育的深刻影響。
 
第二條 發展目標
現階段國際學術論壇,提及幾個知名的哲學系列講座,總會讓人緊密連結主辦該講座的大學,如「約翰杜威講座」(John Dewey Lectures) 與哥倫比亞大學、「約翰洛克講座」(John Locke Lectures)與牛津大學;另馬奎特大學的阿奎那講座 (Aquinas lectures) 和堪薩斯大學的年度倫理學講座也是一例。探究該等系列講座成功原因,除悠久傳統和卓越的教育環境
外,將講座成果藉由國際間優秀出版商出版刊物,亦是提高知名講座形象的關鍵。本講座系列將致力於把劉光義教授中國哲學講座系列,發展為世界傑出哲學講座系列之一。
 
第三條 活動規劃與執行
1. 辦理時間與規劃
本講座系列於每年 5 月或 6 月舉行,原則上每年一次。
每次講座系列包括3 場專題講演(可安排在週一、週三和週五晚間),每場講演包括 80 分鐘主講及 30 分鐘 (至多 1 小時) 的提問和討論。
2. 受邀講者之遴選
為確保並提升台灣哲學教育的學術水準,並吸引國際知名出版商協助出版,受邀講者將以具獨創的哲學見解,並對該領域有實質貢獻之國際知名哲學家為對象。有關講者之遴選,由本校哲學系組成委員會共同擇定。
執行前 5 年,受邀講師優先安排以公認具中國哲學或中西比較哲學之專業知識者,一方面為講座系列訂定共同主題,確立講座特色;另方面,則紀念並弘揚劉光義教授對本校及台灣哲學研究及教育的貢獻。
3. 刊物出版與主題內容
受邀講者在指定的主題領域內自行決定講題,但須確認為個人未曾對外發佈之創見或論述,本校則享有講座內容的著作權及公開發表權。
經參考馬奎特大學及堪薩斯大學出版阿奎那講座和年度倫理講座刊物之經驗,由於講者均屬國際知名專業學者,藉辦理系列講座,各講者欲出版之相關手稿均已完備,後續出版流程相對穩定且品質有保障。
本講座系列出版物,預計將收錄於由麥克米倫出版公司出版,米建國與 Michael Slote 編纂的《Palgrave Studies in Comparative East-West Philosophy》系列圖書。
後續執行推動,將撰擬提案邀請發送5 位以上講者,一次性完整規劃未來 5 年 ( 2020 年到 2025 年) 內的系列講座內容。俟進一步獲得數位講者確認後,必要時得組成顧問委員會,以提升並確保講者與活動內容執行品質。
4. 鼓勵台灣參與人員
本講座系列將積極鼓勵年輕學者和研究生參與,以培養成為未來國際公認的優秀學者。同時爭取媒體曝光,包括電視及平面宣傳等,特別加強在台灣和東亞地區,為亞洲地區的青年哲學家提供參與國際學術舞台的機會。
5. 津貼標準
每年每次系列講座,計3 場專題講演,將由捐贈人支付講座薪酬至少6,000 美元 (稅前,稅率估計為 18%)。另由本校哲學系另行籌措講者之機票往返交通及食宿等不足之費用。
 
第四條 執行人員與專款管理
1. 執行人員
本講座執行人由哲學系系主任擔任,依其職務進退異動。執行人受捐贈人委託,在本執行要點範疇內,全權處理系列講座之籌劃、運轉、出版及經費使用等事宜。
2. 專款專帳管理
本系列講座經費由捐贈人專款捐入本校帳戶後,由會計室列管,每學年系列講座所需費用如有結餘,應歸併於專款,不得挪為他用。
3. 活動成果提報
每年活動成果報告應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連同專款使用狀況,報經本校社會資源處後,函告捐贈人。
 
第五條 修法程序
本辦法經捐贈人同意後,報請校長核定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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