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法規彙編》共分為十三類:總則、組織、教務、學術研究與交流、 學生事務、 總務、人事、會計、圖書、資訊、體育、 校園安全及廢止法規。
二、本校《法規彙編》僅收錄經教育部、校務會議、行政會議及校長核定公布之法規。
三、各單位新增或修正法規需置放《法規彙編》者,應自收到核定公文之次日起七日內完成更新法規網頁內容,參閱「東吳大學法規格式修訂注意事項」提供秘書室該項法規連結網址及電子檔案(PDF、WORD及ODT格式)。
四、秘書室除提供《法規彙編》網路連結平台外,另印製「法規彙編」紙本,歡迎各單位洽借使用。
五、相關問題請洽詢:秘書室葉美君秘書 (02)2881-9471分機5024/E-mail:ymc@scu.edu.tw
相關附件:東吳大學法規格式修訂注意事項
|回到頁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