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校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推動專題研究計畫人類研究倫理審查制度第2期試辦方案,於102年10月15日完成指定臺灣大學及陽明大學代為辦理本校教師主持國科會補助且涉及人類研究非生物醫學類專題研究計畫之研究倫理審查。
二、依國科會102年10月30日公告修正重點:人文處之研究計畫涉及人類研究(非生物醫學研究)者,應於申請時檢附已送人類研究倫理審查之證明文件;該文件未能於申請時提交者,應於四個月內補齊,以利審查。
三、國科會為促進研究計畫對參與者權益之保障,實施逐年分階段推動研究倫理審查制度,並於102年11月18日業務說明會預告明(103)年將全面要求送審。
四、據國科會102年12月4日補充說明:申請人於申請時可自行在其計畫申請書中勾選其計畫是否為人類研究,如勾選「是」者,應自行檢附送審證明;若申請人未勾選,經複審會議決議須送研究倫理審查者,本會承辦人於複審會後將通知申請人補附「送審證明」。若經複審會議決議不需送研究倫理審查者,不必送審。另經人文處複審會議決議須送審之申請案,請於103年7月31日前補附送審證明。
五、有關倫理審查費用,依國科會規定可於新計畫申請追加或於該年度執行中之其他計畫下報支;若新計畫未獲核定且無其他執行中計畫,則由教師自行負擔(國科會不予補助)。
六、教師於送審時請依本校指定之臺灣大學或陽明大學相關規定,備妥送審申請文件,並檢附本校「人類研究計畫研究倫理審查簽收單」一併送交;兩校收費標準與所需作業天數,可參考「研究倫理相關作業流程圖」。
七、對評估研究參與者知情同意措施或資料安全監測有任何疑慮,請撥打免費諮詢電話:臺灣大學(02)33669956朱家嶠先生、陽明大學(02)28267000分機6217郭樓惠小姐。
八、對送審前檢核步驟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本校研究事務組張秀卿組員,分機: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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