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學生社會責任實踐專題競賽辦法

                                                                             113 年 10 月 17 日副校長核定

第 一 條 本校為鼓勵學生參與社會責任實踐學習體驗,激發學生學習創新能力,

特訂定東吳大學學生社會責任實踐專題競賽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 二 條 申請資格、競賽類別、申請程序及申請時間如下:

一、申請資格:本校當學年度有修習社會責任相關課程、參與 USR 計畫、具社會責任學習經驗或對社會責任議題有興趣者。

二、競賽類別:個人創作類及團隊實踐類(限五人以內)。

三、申請程序:依公告之申請期限繳交專題作品,逾期、資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四、申請時間:每年 3 月公告及收件。

第 三 條 參賽作品格式:

一、紙張大小:A4。

二、邊 界:上下左右皆 2.5cm。

三、字 型:

(一)中文:標楷體。

(二)英文及數字:Times New Roman。

四、字體大小:

(一)報告標題:14 級(粗體)。

(二)章節標題:12 級(粗體)。

(三)內 文:12 級(標準)。

五、行 距:固定行高 16 點。

第 四 條 評選機制:

一、初審階段:由 3 位有 USR 理論或實務經驗之老師組成評選委員,逐件依作品之呈現方法與過程(20%)、影響評估(20%)、預期效益(20%)

等項目進行書面審查,並於個人創作類及團隊實踐類中各錄取 4 件作品進入決審。

二、決審階段:

(一)舉辦實體成果發表會,由入選作品進行簡報,並聘請 3 位曾執行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主持人擔任現場評審委員,針對

參賽者對參賽作品的展示與闡釋實施臨場提問(40%)進而評分。

(二)簡報結束後,由承辦單位依總分數高低頒布名次。

(三)除前三名及佳作外,另由現場觀眾進行票選「最佳人氣獎」。

第 五 條 獲得名次之參賽者,以發放獎助金方式進行獎勵:

一、個人創作類:

(一)第一名:發給獎助金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

(二)第二名:發給獎助金新台幣捌仟元整。

(三)第三名:發給獎助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四)佳 作:發給獎助金新台幣參仟元整。

二、團隊實踐類:

(一)第一名:發給獎助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二)第二名:發給獎助金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

(三)第三名:發給獎助金新台幣捌仟元整。

(四)佳 作:發給獎助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三、最佳人氣獎:

(一)個人創作類:觀眾票選票數前二高者各發給獎助金新台幣壹仟元整。

(二)團隊實踐類:觀眾票選票數前二高者各發給獎助金新台幣貳仟元整。

第 六 條 全體參賽之著作權人同意全程參加競賽與展示,並同意承辦單位對作品摘要進行刊登、展示及推廣教育。

第 七 條 業務承辦單位為研究發展處研究事務組。

第 八 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及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第 九 條 經副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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