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商學院EMBA 論文口試注意事項
1. 送請口試之論文務必依指導教授之指導修改及仔細校對,並打印裝訂,封面標題下方應括號註明(口試本),最遲請於口試日期一週前親送口試委員(建議兩週前為佳),並另附一張口試時間及地點之通知單。
2. 口試當天需使用之器材請自行向系辦公室登記借用,亦可自行攜帶筆記型電腦。
3. 詢問口試委員當天是否開車至本校城區部,如須開車,煩請口試委員提供座車車牌號碼,以便辦理臨時停車。(口試日期一日前至系辦公室辦理)。
4. 口試當天之點心請研究生自行準備。
5. 請於口試開始前半小時至一小時到達口試教室,以佈置場地及測試器材。口試完畢後請負責恢復及清潔場地。
6. 口試通過後,請遵照口試委員審查意見修改論文,修正後未裝訂前,先送請指導教授審閱同意後,方提交正式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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