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動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自113年2月份起實施「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拉近方案)」,每學期減免1.75萬元,全學年減免3.5萬元。該方案與「教育部就學優待減免」、「行政院各部會補助」均屬政府補助方案,僅能擇一補助,請同學擇優申請,說明如下:
一、減免對象:
1.本國籍且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
2.於修業年限內之學士班(含進修學士班)學生
二、減免方式:
1.本國籍學生直接於學期繳費單扣減1.75萬元(進學班採學分費減免50%),不須申請
2.境外生具本國籍者,持身分證明文件於註冊截止日前,至德育中心提出申請後得予減免
三、不得重複補助類別:申請以下類別政府補助者,不得重複領取本項(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
1.教育部學雜費減免
2.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
3.其他部會或地方政府之就學補助:例如法務部被害人及其子女就學補助、法務部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退輔會就學補助、以及各地方政府(如台北市、新北市等)之同性質學費補助等。
註:學期末若經教育部或各部會查核有重複申領者,須自行擇一申領,未自行辦理者,學校將依政府各類助學金重複申請時給付優先順序處理,並追繳重複領取之金額。
四、注意事項:
1.學士班學雜費繳費單預設扣減1.75萬補助,若選擇第三點中所列補助而放棄本項補助者,於列印繳費單或以APP繳費時請注意選擇「放棄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後繳費。
2.放棄行政院1.75萬補助並有刷卡繳費需求者,須於2個工作日銀行更新資料後再行刷卡,否將導致刷卡失敗。
五、繳費註冊:
系統提供「有行政院減免1.75萬之繳費單」或「全額繳費單(不領行政院1.75萬減免)」兩類繳費單,請確實選擇符合之類別列印。
方法1: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系統功能表>我的檔案>學雜費繳費單列印 畫面
方法2:學雜費繳交平台>學雜費專區>列印學費繳費單 (畫面) 或 線上繳納學雜費 (畫面)
方法3:東吳大學app>繳費平台> 線上信用卡/ATM轉帳/顯示條碼超商繳款 畫面
安裝東吳app
六、繳費證明:
有需繳費證明者,可於完成繳費後,登入校務行政資訊系統>我的檔案>學雜費資料查詢列印 畫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