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新生依「東吳大學修讀學士學位優秀新生獎勵辦法」辦理;

 

 

碩博士班新生依「東吳大學碩、博士班優秀新生獎勵辦法」、「東吳大學吳舜文獎勵

基金辦法」及「東吳大學學士班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實施要點」辦理。

 

 

附註:

1、「碩、博士班優秀新生獎勵」及「學、碩士一貫學程優秀碩士生新生獎勵」皆由

      學校方(教務處、各學系碩士班及德育中心)於開學後主動辦理。

2、「吳舜文獎勵基金」則是九月底於電子化校園系統公告,由符合資格同學逕至電

      子化校園系統「獎助學金」項下申請,並依期限繳件至德育中心。

 

 

3、符合獎勵資格同學一律請先完成註冊程序,取得在學資格,開學後再依各獎勵辦法

      由行政單位主動辦理或是由同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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