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前準備
(一)實習單位選擇:
投遞履歷及面試前,應先充分瞭解公司之性質及企業文化;工作地點所在及交通狀況。
若學生自行洽談之實習職缺,應經政府登記有案並提供與系上專業相關之實習職缺。
實習項目安排以不影響學生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環境為原則,且不得要求協助從事違法之行為。
實習單位應安排專業實務工作,訂定學習主題及教育訓練計畫並指派專人指導,嚴格要求敬業精神與培訓專業實務技能並適時灌輸「實務知識」。
(二)實習報到:
獲知錄取後,應切實注意公司報到通知,等待期間也可主動與實習單位聯繫確認準備事項;並於報到日做好準備準時出席。
初入公司應確認辦公室消防設備之位置、逃生設施及逃生路線。
(三)實習合約:
與公司簽署實習合約應確實確認合約內容:實習職務內容,薪資有無、勞健保、勞退相關保險有無及其負擔單位、以及其他雙方之權利義務,謹慎簽約。
(四)實習心態建立:
謹記自己是一名學生、也是一名工作者;是代表代表學校、代表公司更是代表自己。態度誠懇自然、禮貌大方,保持旺盛積極之工作企圖心及謙虛認真的態度。
(五)緊急事件處理:
遇自身無法處理之緊急狀況或事件,應冷靜面對,盡速與實習單位反映,或與家人朋友、校內師長聯繫處理。
實習課程內容
(一)實習合約書簽署:
實習單位、系上與實習學生需簽訂三方合約書,包含實習課程名稱、實習學分數、實習期間、實習時數、實習項目、實習保險、輔導內容、考核方式及實習機構與校外實習學生發生爭議時之處理機制等約定事項。
(二)實習切結書簽署:
系上與實習學生需簽訂「實習切結書」,包含實習課程名稱、實習學分數、實習時數多於學時之處理方式、實習期間突發狀況之處理與應繳作業。
(三)實習學分:
依教育部規定每學期18週,每學分至多80小時,企業實習(一)、(二)為2學分課程,故最多承認160小時。
如因職涯規劃或其他因素,實習時數超過課程規劃之學時,其餘時數將不予承認其學分,但企業與學校應繼續提供學生應有之權利。
(四)實習應繳資料:
依每學期課程規定之時間內,應完成以下內容,如未繳交完畢則視為放棄學分
1、期中適應表
2、實習週誌(期中階段)
3、實習週誌(期末階段)
4、實習影片
5、實習成果報告
6、實習證明表
7、實習學生對校外實習合作機構滿意度意見調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