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難救助相關資料】相關申請書表格內容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提供三個月內遭變故,25歲以下之大學部及進修學士班學生申請(重大傷病理由申請者,於證明有效期限內得提出申請一次,不在三個月內期限)。所有申請案件,皆須符合經濟條件限制,即申請同學及父母家庭所得在100萬以內、財產在1000萬以內。請參閱相關附件(「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實施要點」。

所有申請人,皆請於申請前先與德育中心承辦人聯絡:林俊亨,(02)23111531轉2363,確立申請資格後,由德育中心提供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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