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校依據「大學評鑑辦法」第3條之規定,針對課程設計、教師教學、學生學習、專業表現、圖儀設備、行政管理、辦理成效及自我改善機制等項進行評鑑與追蹤考核。自辦品保機制受評對象定位為正式授予學位之教學單位,包含學士學位(含設立於系所及院級下之進修學士班與學士學位學程)、碩士學位(含設立於系所及院級下之碩士在職專班、碩士學位學程)及博士學位。
- 依據東吳大學系所評鑑實施要點之規定,第四週期系所自辦品質保證認定對象合計17個(36班制)。115年3月23日至27日完成本校自辦品保機制實地訪評作業,並取得各受評單位自辦品保機制評鑑結果報告書,後續將續函送校級及系級評鑑結果報告予「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進行最終結果認定。
- 本於辦學資訊公開化之原則,經第三方機構(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認可後,將於本校網站及評鑑專區同步公開評鑑結果及評鑑總評報告,提供學校內、外利害關係人共同瞭解,並掌握系所辦學理念與績效。
| 學院 | 單位 | 本校自辦評鑑結果 | 評鑑總評報告 | 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認定結果 (認定審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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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文社會學院 | 中國文學系 | |||
| 歷史學系 | ||||
| 哲學系 | ||||
| 政治學系 | ||||
| 社會學系 | ||||
| 社會工作學系 | ||||
| 音樂學系 | ||||
| 人權碩士學位學程 | ||||
| 外國語文學院 | 英文學系 | |||
| 日本語文學系 | ||||
| 德國文化學系 | ||||
| 理學院 | 數學系 | |||
| 物理學系 | ||||
| 化學系 | ||||
| 微生物學系 | ||||
| 心理學系 | ||||
| 法學院 |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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