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事的正義捍將-盧仁發學長

盧仁發學長 

東吳大學法律系47級畢業 

法官訓練所第四期結業 

東吳大學第一屆傑出校友 

經歷: 

臺南高分院、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士林分檢處首席檢察官、臺東地檢署檢察長、臺北地檢署檢察長、臺灣高檢署檢察長、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永瑞慈善事業基金會暨江許笋教育基金會榮譽董事長、警察大學兼任教授 

 

讀書必須先求精熟再求廣博 

 

仁發學長於民國43年東吳在臺復校時進入法律系就讀。他回憶當時學校位於臺北市漢口街租房,腹地不大、校舍簡陋、圖書館可供學生參考書籍不多,但同學們都非常珍惜在校時間,上課時多由老師口述課程內容,同學認真地抄寫筆記,受用無窮。 

學長最敬重曾任東吳法學院院長的石超庸老師,老師個性非常耿直,對於法學院發展的方向和目標擘劃明確。學長認為做學問應該要求精求熟,對每一學科務必精讀,以紮實奠定各基礎學科知識為先,再求深入廣博涉獵不同領域的知識。 

 

依法行事秉持司法正義原則 

 

仁發學長於民國47年從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順利通過國家考試,正式踏上44年的司法公職生涯。學長回顧司法歷程從基層法官做起,17年負責司法審判,一年偵查,後面的26年擔任首長工作。學長秉持「證據到那裡,就辦到那裡」的司法正義原則。檢察官期間學長曾被分派到臺南、臺東、板橋、臺北等地檢署任職,每個地方處理的案件各有特色。學長任內偵辦過的重大案件包括,尹清楓命案、拉法葉軍艦採購案、白曉燕命案、319槍擊案等都是全國家喻戶曉的,不僅得到磨練的閱歷,也間接締造高知名度。 

 

個性耿直做事四平八穩 

 

學長個性耿直、做事穩健圓融。擔任檢查總長26年期間與同仁相處非常融洽。學長認為學法律的人應該講道理,就事論事,「假如你說得贏我,我就聽你的。如果你說不贏我,就換你聽我的」。學長敬重兩位長官,一位是鄭彥棻先生,他在法務部部長任內推動推檢互調制度,對於獄政改革非常成功。另一位是李元簇先生,他在擔任法務部部長時,成功推動審檢分政制度,對於檢察官辦案甚有幫助,在任內也修正了許多重要法案,對司法界很有貢獻。 

學長一生奉公守法,謹守分際,捍衛司法正義。退休後積極投入文教和慈善事業並照顧偏遠地區的部落居民,讓他們看到更多的陽光和溫暖。 

 

【參考資料】東吳大學傑出校友文集 東吳菁英(一)  依法行事的正義悍將-盧仁發學長的司法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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