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之光-陸潤康學長
陸潤康學長
東吳大學法律系45級畢業
美國南美以美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
東吳大學第一屆傑出校友
經歷:
行政院秘書、參議;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主任秘書、參事;財政部參事兼賦稅署副署長、財政部主任秘書、台北市國稅局局長、財政部關務署署長、中央信託局局長、財政部次長、財政部部長兼中央銀行常務理事及經濟建設委員會委員、大安銀行董事長、大中票券金融公司名譽董事長、法治建設基金會理事長;東吳大學校友總會理事長、東吳大學第19屆~第27屆董事會董事(1990-2012)
良機佳緣 學成東吳
潤康學長年少階段正逢國家堅苦卓絕對日抗戰時期,來臺前無緣接受正規大學教育。然而學長為免心中缺憾,奮力於民國41年考入東吳大學法律系,正式進入「東吳人」行列中。縱然學長距離大學生涯已逾一甲子,但依然對4年堅苦學習的夜校生活,以及前輩學長的學思典範緬懷不已。其中對於當年時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長的李俊學長,不因工作繁重,下班旋即自基隆趕赴學校全勤上課的精神,深表感動,且鼓勵潤康學長成為東吳的一份子。
師友伴學 如沐春風
潤康學長回想在校學習點滴,民國42年有回上課,因授課老師臨時有事未到,課堂間同學間便私下聊天,致吵擾隔壁班上課,幾經周折後更驚動施校長季言出面折衝,但見施校長和顏悅色地以父兄般口吻與同學溝通之下,平和將師生爭端圓融落幕。
潤康學長談及良師益友,感念李俊學長不僅力勸入學東吳,更是學長赴笈美國南美以美大學繼續深造的重要推手。另外恩師呂光院長不但撰寫學長申請入學推薦信,更飄洋過海在學長留美第一個中秋節親帶禮品探望家小,師生水乳交融之情誼,令學長終生難忘。
慎謀能斷 著書立言
潤康學長苦學自修,先後通過公務人員普通及高等考試,進入政府部門服務,至民國74年卸下財政部長職務退休凡40年。學長回首至民國48年自美學成歸國後,服務行政院期間曾先後追隨黃少谷及王雲五副院長,任職秘書工作。復經陶聲洋先生引薦進入「美援運用基金會」,擔任帶領臺灣經濟起飛李國鼎先生的特別助理,有幸參與推動「獎勵投資條例」法案起草及完成立法歷程工作,並提出於條例中增設「行政院開發基金」的條文,有利於日後公營事業轉移民營,政府所得資金的有效運用。
潤康學長任職財政部長時,發生臺灣有史以來首次重大金融風暴─「十信弊案」,學長秉持政務官應負政治責任的態度,堅持維護金融秩序,保障存款人權益前提下,由臺灣省合作金庫以概括承受十信資產負債方式合併該合作社,圓滿解決此一風暴危機。
有感於美國重視法治的守法精神,潤康學長特別鑽研美國聯邦憲法,以中文撰書《美國聯邦法論》,成為當時國內僅見專業書籍,也是法律學子及學界重要參考資料。
潤康學長自公部門退休後,繼續貢獻所學及經驗於民營金融機構。平日工作餘暇和一群朋友參加高爾夫球行列,並努力推廣公共球場的觀念。另外學長的健身之道至今還保持晨泳的習慣。
【參考資料】東吳大學傑出校友文集 東吳菁英(一) 東吳之光-陸潤康學長的信念與行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