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吳大學輪椅使用管理辦法
  • 適用身份:東吳大學全校師生
  • 最後修訂日期:2020/10/21

健康暨諮商中心輪椅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輪椅之使用及管理,提供本校醫護人員緊急醫療及行 動不便師生安全舒適之輔助行動工具,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中心輪椅主要提供醫護人員處理緊急醫療情況之用,但師 生如有短期緊急使用需求,不在此限,師生如有其他使用需 求,可至兩校區健康暨諮商中心(衛生保健)提出借用申請。
第三條 考量外雙溪校區因各棟建築物沿山坡垂直高度不同,故於第 一教研大樓地下一樓電梯旁、第二教研大樓一樓貨梯旁及榕 華樓107緊急預備寢室,設置緊急使用點,提高借用可近性。
第四條 師生緊急輪椅使用規則如下:
      (ㄧ)借用期限:限緊急狀況發生時使用,使用後立即歸還。
      (二)借還方法:
            1.使用前請確認熟悉輪椅使用方法並連絡本中心,使用 中請注意安全維護,如發生損壞情形,應立即停用並 向本中心回報,以進行維修,確保安全。
            2.輪椅用畢後,應將輪椅推回原位存放,並填寫出借登 記表交至本中心。
            3.借用單位(人)應隨時注意輪椅之安全性及清潔,如有 故意損壞情形,需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五條 本中心負有輪椅之安全及清潔維護責任,每月應至少固定檢 視1次,如發現故障、毀損等情況,應立即進行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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