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12學年新生健康檢查相關事宜請點此 .pdf

【公告】

112學年春季班入學者,請依照新生入學須知之規定於開學前完成體檢。

【公告】

1.依「學校衛生法」及教育部「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規定,學生就讀本校,於入學後於規訂日期內繳交新生健康檢查報告

2.若持校外體檢報告(如:打工體檢、兵役體檢、勞工體檢、公司體檢等)者,請填妥本校學生健康資料卡且核對體檢項目後,盡速補做缺項(如:B肝抗原抗體等),補繳至兩校區健康暨諮商中心-衛生保健。

3.無法到校體檢者,可自行至與本校特約體檢廠商(規定時間內有優惠價),請先上網預約。

【公告】

凡在校體檢或親至學校簽約之承檢單位體檢者,結果報告請依說明內容時間,上網查詢,若需要印出報告,則可一併上網自行列印。

(因個人報告屬於個資,自109學年開始,本中心無法協助列印,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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