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項目】
- 餐飲承商人員健康管理
 - 辦理衛生講習
 - 餐飲承商衛生管理檢查
 - 食品添加物檢測
 - 炸油品質檢測
 - 餐具洗滌殘留檢測
 - 提供師生營養諮詢
 - 進行自助餐營養評估
 - 飲食衛生申訴處理
 
【協助督導飲用水安全】
- 「飲用水設備維護管理辦法」規定委託環保署認可之檢驗機構辦理採樣及檢驗,每2個月檢驗25台,並輪流採不重複原則。
 - 全校檢驗飲水機總台數:約共150台〈雙溪90台、城中43台、校外宿舍17台〉
 - 不合格飲水機處理流程: 掛牌停用→請廠商立即清洗後,再行檢驗至合格為止,方可開放飲用。
 - 飲水機相關規定依照總務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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