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提供專業實習環境,協助實習諮商心理師在實務執行過程,檢視自身專業知能,整合理論與實務運作,培養優秀心理輔導人才。

二、甄選資格與人數
1. 資格:甄選對象、資格與人數為國、內外心理諮商相關碩士班二年級(或以上)學生。

2. 人數:招收2名。

三、實習內容
1. 初談、個別諮商。

2. 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工作坊帶領)。
3. 心理測驗施測與解釋(個別與團體)。
4. 大一新生普測實施及後續追蹤 。
5. 支援中心各項活動與輔導行政工作。

四、實習時間
自112年7月1日到113年6月30日,共計1年。每週實習至少8小時,亦即兩個半天或一個全天。實習開始前,應先簽訂實習契約,實習過程如有任何違反相關規定或嚴重疏失者,經中心會議決議得終止實習契約,不授與實習證明書。

五、實習期間之權利與義務
1. 中心應提供平均每週至少1小時督導,並視實際需要提供不定期之個案研討、團體督導、專業進修訓練等,並得參與中心舉辦之專業研習會。

2. 中心應提供必要之軟硬體設備。
3. 實習期滿,經中心考核通過者,發給實習證明書。

4.遵守諮商倫理與中心規定,保護當事人之隱私與權利。
5. 遵照督導指示執行實習業務。
6. 遵守約定之實習時間,不遲到早退,因故無法依規定時間實習,需事先請假,並另行補足時數。
 

六、實習申請相關規定
(一)資料繳交:甄選方式為申請兼職實習心理師以郵寄方式,將個人履歷、自傳、實習計畫書(含實習目標、主要實習項目、實務經驗簡述及對機構的期待)、學生或學歷證件影本、碩士成績單、相關研習或實務經驗證明影本寄達中心。
(二)甄選方式:包括書面資料審查與面試。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2年3月6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寄件地址:111台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號東吳大學健康暨諮商中心朱嘉琦心理師,信封上註明「申請112兼職實習心理師」。
(五)審查及面試時間:112年3月10日前完成書面資料審查以電話通知面試,若未收到聯繫表示未通過書面審查,3月15-16日面試,3月20日公布錄取名單,書面資料恕不退件。
(六)面試方式:面試時間將進行50分鐘,前20分鐘進行個案演練,後30分鐘進行個人實習期待與事項說明。

七、連絡人:東吳大學健康暨諮商中心朱嘉琦心理師
電話:02-28819471分機7546
e-mail:chichi@scu.edu.tw

 

|回到頁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