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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德文系系外選修學分相關規定   2023.06.08 更新

一、 本系至多承認學生修讀外系(非本系開設課程)或跨領域學程(無該學程身分者)科目16學分。
選修前請先詢問開課單位選課規定,不論必修或選修課程皆可視為系外選修。若選修科目為全學年課程,則需上下學期修讀完畢且成績及格才可承認學分。

二、 修讀進修班之課程(如商學進修學士班)均不承認為系外選修。

三、 欲查詢全校選修之課程是否予以承認為系外選修,請至註課組→課程及教室資訊→歷年課程資料(含各學系師資連結)→項次2「各系承認畢業學分之通識、廣博、全校性選修及選修軍訓科目」,依欲修習學年查詢。

四、 依東吳大學教務處 99 年 7 月1 日公告之「深耕英文I、II 課程選課相關說明」:選課條件為需有東吳英檢(缺考不算)或校外英檢考試(已至學系註記)紀錄者,不論通過與否均可於系統登記選讀。99 學年度(含)以後不列入畢業學分。

五、 修畢校定外文學分,再選修之外文課程可列為系外選修學分。
 
例: A生修畢英文(一)及英文(二),又另選讀外文日文(一)讀本及日文(一)語練,因外文皆為全學年課程,上下學期皆修讀完畢後可承認為系外選修學分

六、 選修體育運動代表隊或任何具有學分之體育選修,皆不承認為系外選修學分。

七、 若於畢業前申請放棄雙主修、輔系及學程身分,核准修讀之系所及其課程若符合本規定第一項,即可承認為系外選修學分。放棄者不需填抵免科目學分申請表,系統會自動列抵。

八、 依據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第四條規定:「修讀雙主修學生,所修他學系之必修科目與本學系必修科目性質相同者,得由本學系決定抵免為該系之科目學分,若所修他學系之必修科目性質不同者,得依各學系規定抵免為外系選修學分,併計入本學系規定之最低畢業學分。」,修讀雙主修課程最高可列抵16學分為系外選修學分,其抵免科目學分申請表請至註冊組網頁下載,並於畢業前完成抵免手續。

九、 依據本校學士班修讀輔系辦法第六條規定:「修讀輔系課程最高可列抵10學分為外系選修學分,且與主學系課程合併計算成績。」其抵免科目學分申請表請至註冊組網頁下載,並於畢業前完成抵免手續。

十、 依據本校公告東吳大學學生修讀跨領域學程辦法第四條:「選修跨領域學程 學生應修畢各該跨領域學程所規定之專業(門)必、選修科目至少20學分,其中至少應有10學分不屬於學生主學系、加修雙主修及輔系之必修科目。」及第十一條:「主學系必、選修科目得抵為跨領域學程科目,跨領域學程科目得抵為主學系選修科目,兩者互抵至多10學分。」修讀跨領域學程(鑑識學程與綠色科學與永續發展學程除外)者,其所修讀之跨領域學程學分最高可列抵10學分為系外選修,其抵免科目學分申請表請至註冊組網頁下載,並於畢業前完成抵免手續。


十一、 商學院開設的跨領域學程(財務金融、金融科技、國貿管理全英語、財經全英語)之「商學基礎課程」非該學程之必選修課程,可直接列抵為系外選修,不限於上述第十項之10學分內。

十二、 有教育學程身分者,不可抵免教育學程為系外選修;若放棄教育學程,其所修之及格學分,則可以列抵為系外選修。

十三、 若同時具有輔系及跨領域學程身分者,其所修學分可列抵至多 16 學分為系外選修。
           例: B生於106學年核准修讀哲學系為輔系,以及創意人文學程,該生可選擇分別以輔系身份抵免8學分,加上學程身分抵免8學分。

十四、 東吳大學列抵「資訊能力畢業標準」之課程有註明可以抵畢業學分的資訊能力,即可抵系外選修

十五、 自105學年起,系上承認的通識課程,可以當系外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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