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科會補助115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公告
說明:
一、申請資格:
(一)學生:
1、學籍為大學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不含碩、博士班研究生),學業成績優良,並已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並完成至少六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證明者。
2、如計畫執行期間因學士班畢業、就讀碩士班或休/退學等事由,致資格不符或無法執行計畫,須辦理註銷或終止計畫。
3、同一件計畫僅限1位學生提出申請,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1件計畫為限。
(二)指導教授:
1、符合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每年度以指導2位學生為限。
2、請指導教師於個人資料表更新近五年之學術論著目錄,並檢查「職稱」僅限填具正式職稱。
二、研究期間: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6年2月28日止,計8個月。
三、研究題目:學生自發性研究構想之嘗試性題目,惟題目須與指導教授專長相符。
四、補助經費:
(一)研究助學金:每月新臺幣6,000元,8個月共計新臺幣4萬8,000元。
(二)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依研究計畫實際需要擇優補助,每一計畫最高以補助新臺幣2萬元為限(最終補助金額 ,以國科會核定金額為主)。
五、申請流程:學生線上送出 → 學生所屬學系檢核無誤後送出 → 指導教授「上傳初評意見表+簽章、填具日期」送出 →始正式完成線上申請作業(送至學校端)
六、學生應準備資料:
1.歷年成績單:請同學務必至註課組申請歷年成績單,並更新至114-1(無名次可),必須有「教務處戳」→有誤將退件補正
2.學術倫理6小時證明: 請學生搜尋「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自行註冊帳號、密碼,課程主題不限,完成至少6小時的學術倫理 課程後,並上傳至國科會系統。→ 缺件者將逕行退回,恕不受理。 3.擬申請跨系、跨校指導生:請同學填具「辦理研究庶務申請表」,經學生所屬學系主任同意後,送交研究事務組備查。(如附件五) 4.大四(含)以上生:請同學另簽署「執行聲明書」後,送交學系承辦人彙整,送交研究事務組備查。(如附件六)
七、注意事項:
(一)請遵守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及國科會與本校學術倫理規範。
(二)因應國科會於113年11月1日增訂「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6點第4款規定,請申請學生務於國科會系統 上傳至少六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證明,缺件恕不受理。
(二)歷年成績單請更新至114年度第一學期,另所有文件請以掃描機掃描上傳,勿以手機拍照,如資料模糊將退回補正,以 免因模糊影響審查致憾。
(二)擬申請跨系、跨校指導生,請填具附件「辦理研究庶務申請表」,經學生所屬學系主任同意後,送研究事務組備查。
(二)大四(含)以上生,請另簽署「執行聲明書」(如附件六)後送交研究事務組備查。
(二)請指導教授至個人資料表更新近5年著作目錄,檢查「職稱」是否係正式職稱(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專案教師), 並請務於「初評意見表(C803)」簽章、填具日期。
八、校內申請截止時間:第一階段 ─115年2月4日(三) 上午9時 → 如不符作業要點申請規範,得退件修正,最遲115年2月23日(一)上午9時前送出,逾期不予受理。
第二階段 ─115年2月23日(一)上午9時 →如不符作業要點申請規範、缺件,將逕予退件不予受理。
九、詳細徵求資訊與常見問題,請參國科會公告(https://reurl.cc/67aKbr)。
115年度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 - 總覽列表
| 表單名稱 | 表單用途 | 最後修訂日期 |
|---|---|---|
| 附件四_大專生研究計畫申請步驟 | 2025-12-26 | |
| 附件五_辦理庶務申請表-國科會大專生跨系校用 | 2025-12-26 | |
| 附件六_計畫執行聲明書_大四含以上生 | 2025-1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