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修讀AP課程成績及格者,其學分於入學後列入「外系學分」(承認學分數依所屬學系規定);若修讀所屬學系不承認之科目,無法取得學分。
  2. 本校訂有「資訊能力」畢業標準,其一之認抵方法為「修讀校內『2學分(含)以上』之資訊相關課程」(資管系及巨資學院另訂)。修讀上列科目或校內資訊相關課程,學分數總計達「2學分(含)以上」方可通過本校「資訊能力」畢業標準。(畢業標準詳情請至通識教育中心網站查詢https://goo.gl/9HhZtD)
  3. 修讀上列課程結束後,需依規定至招生組申請修課證明並辦理後續事宜,方可取得學分。
  4. 修課資訊:
    • 修課對象:高三準東吳人
    • 選課時間:107/05/14(一)~107/05/25(五)
    • 修課時間:107/07/02(一)~107/08/10(五)
    • 授課形式:全程網路非同步遠距授課
    • 學分資訊:免費,每門課程1學分
    • 修課流程:
      1. 查詢下方「各系承認畢業學分表」,確認所屬學系是否承認課程為畢業學分
      2. 至AP課程專區(http://ap.scu.edu.tw)點選右方操作手冊,依照手冊說明註冊帳號,並完成選課
      3. 於授課期間內完成線上修課、課堂問卷、線上作業及考試
      4. 擬申請修課證明的學生,請依規定填寫課堂回饋問卷,並於107/10/30前,親洽本校招生組辦理

106學年度(107年暑假) - 總覽列表

表單名稱 表單用途 最後修訂日期
107年度暑期先修課程(AP課程)各學系承認畢業學分表 107年暑期先修課程參考 201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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