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要點為補充「自辦外部評鑑辦法」未竟事宜,重點如下:(一)訂定各委員會委員及訪評委員之任期與任務。(二)訂定受評單位及訪評委員研習規範。(三)訂定評鑑結果、效期、申復、追蹤管考及自我改善處理程序。
經108年9月16日第3次行政會議通過;113年09月09日行政會議修正第3、4、5條通過;114年01月06日行政會議修正第13條通過;114年8月11日行政會議修正第2、4、6條通過,相關會議紀錄參見公告網址。
本要點為補充「自辦外部評鑑辦法」未竟事宜,重點如下:(一)訂定各委員會委員及訪評委員之任期與任務。(二)訂定受評單位及訪評委員研習規範。(三)訂定評鑑結果、效期、申復、追蹤管考及自我改善處理程序。
經108年9月16日第3次行政會議通過;113年09月09日行政會議修正第3、4、5條通過;114年01月06日行政會議修正第13條通過;114年8月11日行政會議修正第2、4、6條通過,相關會議紀錄參見公告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