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課程
現階段課程設計如下:
*除共同必修外,因各組之性質不同,亦設不同之必修課程*
【必修課程】
共同必修之科目:音樂資料與研究方法、樂曲解說與節目單製作實務、音樂見習與賞析、論文(畢業音樂會)
主修作曲必修之科目:主修科目-作曲、調性音樂分析、二十世紀音樂、音樂詮釋與表達
主修敲擊樂必修之科目:主修科目-敲擊樂、擊樂合奏、二十世紀音樂
主修演奏必修之科目:主修科目(鋼琴、聲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低音管、薩克斯風、小號、法國號、長號、低音號、管弦樂指揮)、鋼琴文獻與作品(主修鋼琴)、管弦樂文獻與作品(主修管樂與弦樂)、聲樂文獻與作品(主修聲樂)、室內樂(主修鋼琴、管樂及弦樂)、管弦樂合奏(主修管樂、弦樂)、語韻課(主修聲樂)、聲樂重唱、聲樂作品演練與詮釋(主修聲樂)、舞台動作(主修聲樂)
各組之必修科目亦可為他組之選修科目
【選修課程】
現代記譜法、當代作曲家專題、專題研究、新音樂演奏實習、電腦應用音樂與製作、進階音樂論文寫作、演奏探討、1900年後的鋼琴作品研究、鋼琴練習常規 : 練琴方法與增加效率、演奏行為探討、鋼琴合作、藝術歌曲專題、歌劇研究、大提琴重奏、台灣與基督宗教音樂、台灣音樂發展史、台灣音樂專題、巴洛克與古典時期音樂、浪漫時期與近代音樂、系統音樂學專題-音樂美學、民族音樂學,每年將視需要增減開選修課程。
畢業總學分:32
學位名稱:文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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