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課程
現階段課程設計如下:
*除共同必修外,因各組之性質不同,亦設不同之必修課程*
【必修課程】
共同必修之科目:音樂資料與研究方法
音樂見習與賞析
論文(畢業音樂會)
主修作曲必修:作曲
二十世紀音樂
賦格
音樂詮釋-分析、美學與閱讀
主修音樂學必修:音樂學理論與方法
巴洛克與古典時期音樂
浪漫時期與近代音樂
系統音樂學專題-音樂美學
民族音樂學
主修演奏必修:主修科目(鋼琴、聲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低音管、管弦樂指揮)
器樂文獻與作品(主修鋼琴、管樂、弦樂)
聲樂文獻與作品(主修聲樂)
管弦樂文獻與作品(主修管弦樂指揮)
演奏探討
室內樂(1)(除主修指揮、聲樂)
管弦樂合奏(1)(2)(主修管樂、弦樂)
語韻課(主修聲樂)
聲樂重唱、聲樂作品演練與詮釋(主修聲樂,二選一)
舞台動作(主修聲樂)
各組之必修科目亦可為他組之選修科目
【選修課程】
奏鳴曲式 二十世紀音樂分析
賢克分析法 東歐作曲家專題
十二音作品研究 亞洲當代作曲家專題
鋼琴練習常規 : 練琴方法與增加效率
電腦應用音樂製作
演奏行為探討 鋼琴合作
二十世紀鋼琴作品 室內樂(2)
藝術歌曲專題 歌劇研究
台灣與基督宗教音樂 台灣音樂發展史
台灣音樂專題 閱讀作品-理論與實踐
管弦樂合奏(3)(4)
每年將視需要增減開選修課程
畢業總學分:36
學位名稱:文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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