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博士班新生依「東吳大學碩、博士班優秀新生獎勵辦法」、「東吳大學吳舜文獎勵基金辦法」及「東吳大學學士班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實施要點」辦理。
附註:
1、「碩、博士班優秀新生獎勵」及「學、碩士一貫學程優秀碩士生新生獎勵」皆由學校方(教務處、各學系碩士班及德育中心)於開學後主動辦理。
2、「吳舜文獎勵基金」則是九月底於電子化校園系統公告,由符合資格同學逕至電子化校園系統「獎助學金」項下申請,並依期限繳件至德育中心。
3、符合獎勵資格同學一律請先完成註冊程序,取得在學資格,開學後再依各獎勵辦法由行政單位主動辦理或是由同學申請。
相關辦法請參看德育中心網頁之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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