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符合科技部及教育部對學術倫理之相關規定,本校訂定「東吳大學學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實施要點」,宣導本校學術倫理教育措施。
因應「東吳大學學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實施要點」,本學系自105學年度起入學之研究生,須透過「臺灣學術倫理教育推廣資源中心」網路教學平台,自行修習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課程測驗達85分以上,始得申請學位考試。
且為具體落實與預先防範抄襲舞弊等情事,本學系碩士/碩專班學生須將完稿之學位論文、示範講習會論文與樂曲解說文稿登錄「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以嚴格把關論文品質,建構相關審查機制。
學術倫理相關資訊,請參看本校註冊課務組網頁。
|回到頁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