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於衡量當年預算狀況後,每年約4月及9月正式發函公告申請,有意申請者請留意(可詢問學系辦公室秘書或助教)。

每計畫以申請1名RA為限。

建議確認獲獎助後,計畫執行前,即進行學術研究倫理課程訓練,取得【6小時學術研究倫理課程研習證明】,並請務必於學校『新校務行政資訊系統』完成「學生郵局帳戶維護」,以利後續撥款作業。

請自行由「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AREE)」網頁(https://ethics.moe.edu.tw/ )之「個人註冊者」進入註冊帳號密碼,學士班同學請自行申請註冊。

獎助期間不得重複支領教育部其他補助經費(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教學助理等)及本計畫之經費包括但不限於獎助金、助理費、工讀金、稿費等費用。

學士班學生參與研究(RA)獎助 - 總覽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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