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獎助學金申請簡介
1、碩士班優秀新生入學獎學金 : 申請辦法
碩士班招生考試或甄試入學成績優秀者,每學年依入學人數比例發給1-3名,金額為免除第一學期學費。
(由學校方〔教務處、各學系碩士班及德育中心〕於開學後主動辦理。)
2、(德育中心)學碩士一貫獎學金 : 申請辦法
學士班三、四年級學生經核准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的同學,於畢業年度經本校碩士班甄試或考試入學錄取者,核發第一學期5萬元獎金,如第一學期成績符合學系規定,第二學期註冊後再核發5萬元。(由學校方〔教務處、各學系碩士班及德育中心〕於開學後主動辦理。)
名額 : 1名
3、吳舜文獎勵基金: 申請辦法
凡參加本校人文社會等學系碩士班招生考試錄取,同時考取公立大學回本校就讀者,每學年一名,每名獎勵新台幣拾萬元,於第一學年之兩學期分別發給。
(九月底於電子化校園系統公告,由符合資格同學逕至電子化校園系統「獎助學金」項下申請,並依期限繳件至德育中心。)
※ 1、2、3項不得重複申請
4、翁同文研究教授史學紀念基金(碩士班)::每學年1~3名,每名一萬元。
(另包含研究生活動經費的補助,每學年以二萬元為上限)。
5、歷史學系碩士班論文獎學金:
每學年一名,每名發給新臺幣壹萬元整。
6、劉崇鋐教授史學紀念基金(大學部、碩士班):每學年1~3名,每名一萬元。
(另包含大學部學生活動經費之補助,每學年一萬元為上限;歷史系學術研討會經費,每學年二萬元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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