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科會補助113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公告

說明:
一、申請資格:
      (一)學生:
          1、學籍為大學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不含碩、博士班研究生),學業成績優良,並已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者。
          2、如計畫執行期間因學士班畢業、就讀碩士班或休/退學等事由,致資格不符或無法執行計畫,須辦理註銷或終止計畫。
          3、同一件計畫僅限1位學生提出申請,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1件計畫為限。
      (二)指導教授:
          1、符合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每年度以指導2位學生為限。
          2、請指導教師於個人資料表更新近五年之學術論著目錄,並檢查「職稱」僅限填具正式職稱。
二、研究期間:自113年7月1日起至114年2月28日止,計8個月。
三、研究題目:學生自發性研究構想之嘗試性題目,惟題目須與指導教授專長相符。
四、補助經費:
       (一)研究助學金:每月新臺幣6,000元,8個月共計新臺幣4萬8,000元。
       (二)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依研究計畫實際需要擇優補助,每一計畫最高以補助新臺幣2萬元為限(最終補助金額                ,以國科會核定金額為主)。
五、注意事項:請遵守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及國科會、本校學術倫理規範。
六、申請期限:
       請有意申請之學生及指導教授,務於113年2月19日(一)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及上傳初評意見表,並完成送出程序,以         利研究事務組彙辦。
七、詳細徵求資訊、常見問題及本校申請流程,請參附件、相關網址說明。

相關連結:國科會徵求公告申請方式與相關表單常見問題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下      載:本校公文說明、 附件一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校內申請流程表 

113年度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 - 總覽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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