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科會補助113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公告
說明:
一、申請資格:
(一)學生:
1、學籍為大學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不含碩、博士班研究生),學業成績優良,並已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者。
2、如計畫執行期間因學士班畢業、就讀碩士班或休/退學等事由,致資格不符或無法執行計畫,須辦理註銷或終止計畫。
3、同一件計畫僅限1位學生提出申請,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1件計畫為限。
(二)指導教授:
1、符合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每年度以指導2位學生為限。
2、請指導教師於個人資料表更新近五年之學術論著目錄,並檢查「職稱」僅限填具正式職稱。
二、研究期間:自113年7月1日起至114年2月28日止,計8個月。
三、研究題目:學生自發性研究構想之嘗試性題目,惟題目須與指導教授專長相符。
四、補助經費:
(一)研究助學金:每月新臺幣6,000元,8個月共計新臺幣4萬8,000元。
(二)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依研究計畫實際需要擇優補助,每一計畫最高以補助新臺幣2萬元為限(最終補助金額 ,以國科會核定金額為主)。
五、注意事項:請遵守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及國科會、本校學術倫理規範。
六、申請期限:
請有意申請之學生及指導教授,務於113年2月19日(一)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及上傳初評意見表,並完成送出程序,以 利研究事務組彙辦。
七、詳細徵求資訊、常見問題及本校申請流程,請參附件、相關網址說明。
相關連結:國科會徵求公告、申請方式與相關表單、常見問題、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下 載:本校公文說明、 附件一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校內申請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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