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對象:109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及延修生(使用美育活動補救措施第2-4次者)
  2. 使用條件:  使用美育活動補救措施第2-4次者,每次使用皆須填寫一次申請表,不可一表多次填寫。即:如需使用第2-3次,則需分開填寫第2次申請表及第3次申請表繳交。
  3.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0/07/29(四)下午16時止。
  4. 申請流程:  請下載並填寫抵免申請表,並將心得繳交至Moodle數位學習平台美育活動補救措施專區,請依照使用次數至相應區塊繳交作業,並將「(1)申請表、(2)學生證」拍照或是掃描後寄送電子檔至jie@scu.edu.tw收

申請方式 - 總覽列表

表單名稱 表單用途 最後修訂日期
東吳大學「美育活動」畢業標準補救措施抵免申請表(非初次申請者) 第2-4次申請美育補救措施者使用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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