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刊登日期: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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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3學年度起通識課程共分六大類別如下:第一類:「思維與文化」類別;第二類:「文學與藝術」類別;第三類:「自然與環境」類別;第四類:「社會與發展」類別;第五類:「全人健康」類別;第六類:「生活倫理」類別。
  2. 學生修讀通識科目係根據選課當學年度所訂之通識類別來認定,當學年度該科目屬哪一類別就是那一類別之科目;曾經修過的類別科目成績及格者,即通過該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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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通課程(包含共同課程與通識課程)畢業標準與選課規定,依「入學年度」規定辦理,

詳細選課辦法與相關規定可至上方點選「共通課程選課規定」→左方或下方列表「共通課程架構」→選擇自己的「入學年度」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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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若要查詢已修過的通識課程:

    請登入「校務行政系統」(http://web.sys.scu.edu.tw/)後點選「畢業學分進度表」查詢。(若修讀暑期通識通過而無出現於此表,此至註冊組詢問負責學系的小姐/先生)

  2. 若要查詢已修過的課程類別:

    點選上方列表「共通課程選課規定」→左方或下方列表「各系承認畢業學分表」→選擇「修課年度」的對照表即可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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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選上方列表「共通課程選課規定」→左方或下方列表「各系承認畢業學分表」→選擇「修課年度」即可查詢課程是否為系所承認之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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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課程選課規定依學校訂定之選課註冊時間與規定辦理,若初選沒選到通識課,可於線上加退選時間辦理加選作業,若再無選到可於下一學期或大四時再進行修讀,也可選擇暑期開設之通識跨校選修課程修讀,要注意的是所有通識課程均無法透過授課教師加簽之方式進行加選,所以若課程已全數額滿,請同學選擇其他課程修讀。

若因發現課程類別錯誤或其餘事宜想退選,請依選課規定於線上加退選時間至線上退選,或於期末退修時間依規定辦理退選事宜。

詳細學分及加退選相關事宜請至註冊組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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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學校公告認抵的規定時間內,於註冊組領取相關表格並填妥。
  2. 於學系主任同意後將(1)申請表格、(2)欲至外校修讀的課程授課計畫表、(3)欲認抵之本校通識課程授課計畫表三項資料備妥交至通識中心進行審查。
  3. 由本中心主任審查通過後送至註冊組完成認抵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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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級通識時段之分配為考量學生課程需求、上課時間所作之規劃,因此初選時為保障該年級學生,會優先開放該時段對應年級的學生進行選課作業,但剩餘名額於加退選時即會開放全校學生統一進行線上選課,因此若時間允許且符合選課規定與流程,即可修讀非原始時段之通識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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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同學於規定之修課年級均可修讀到通識課程,初選時段採志願序登記方式,同學此時至多只會錄取一門通識課程,但線上加退選時,只要符合通識選課規定,即可再進行加選作業,所以並無規定一學期僅可修讀一門通識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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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所屬學系的系上承認外系學分數是否額滿,若符合規定,可先至所屬學系進行確認該科通識科目是否可列抵為學系承認選修之外系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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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中心為開課單位,課程教師均是委任各系支援教師(通識講座課程除外),同學若無法找到通識課程教師,可至老師所屬學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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