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的現代,我們應該培育全球化的視野與基礎語文能力,好讓自己與國際接軌、成為一個世界公民,而語文能力的培育也是智育教育的一環。
為此,本校實施「英文能力畢業標準」,凡本校學士班學生,須於修業年限內取得此畢業標準,方可畢業。

110學年度起配合新版共通課程架構,「英文能力畢業標」準更改為「外文能力畢業標準」

*「必選修科目表」適用學年為106學年( 法律學系105學年)(含)前之學士班學生,仍須依「東吳大學學士班 學生英文能力畢業標準」之規定辦理。

英文能力畢業標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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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實施辦法
  2. 校外英檢成績對照表
  3. 東吳英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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