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網站導覽
首頁 / 通識中心課程 / 【第二專長】故宮文物賞析與創新應用 / 應修課程與學分數
應修課程與學分數
本第二專長課程開設於通識課程中,共規劃8門課,每門2學分(2/0或0/2學分),應修總學分數共計16 學分。課程內容及特色等資訊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