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般的熱情 璀璨了自己也照耀了別人-楊楨學長

楊楨學長 

東吳大學法律系54級畢業 

澳洲蒙納西大學法律碩士 

澳洲龐德大學法學博士 

東吳大學第二屆傑出校友 

經歷: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教授;系主任;所長;法學院院長;發展處處長;中國巨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資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澳洲墨爾本大學法律系訪問教授;美國哈佛大學訪問學者;法治建設基金會執行長;中華民國櫃買中心董事;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理事;監事;理事長;北京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北京清華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 

 

楊學長7歲時與兄長離開家鄉,隨著世伯所屬的軍隊來台在高雄落腳!一路在高雄完成初、高中學歷,之後考上東吳法律系!他後續學位的取得時間頗長,因為他在投入職場、創業,才在畢業十年後取得澳洲蒙納西大學法律碩士,更在1998年任東吳法律系主任時才取得澳洲龐德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英美契約法論》問世 影響無數後進 

 

楊學長與呂曉光老師合著《英美法契約概論》,在幾十年前是法學界一件盛事,因為他啟發了後進學子,更開拓我國法學研究的新領域!學長更在1995年完成《英美契約法論》增添許多理論與實務的新資訊、新案例,讓這本修訂版本的書更完備與充實,脫去窠臼成為一本新著作,而後造福兩岸學子成為暢銷書! 

 

影響最深的恩師 李俊老師 

 

李俊老師是楊學長在校學習與後來教學影響最深的恩師,李老師嚴格的教學方式激發學長的好強與好勝心,同時也開發他的潛力熱衷學習與產生樂趣!楊學長任教承襲李老師的教學態度,但是教學方式是生動活潑的,因此得到許多學生的愛戴!楊學長也是事業有成的企業家,身兼多家公司董事長,運用企業經營方式來管理學校,重視效率與成果,他的堅持與執著一切都是為學生著想!回母校專任至擔任法學院院長期間,致力於改善教學環境與設備,促成「第六大樓」落成,同時對師資要求也採嚴格篩選,希望提升學生們的競爭力,由東吳畢業的法學院學生能被業界高度肯定! 

人生座右銘:「鍥而不捨,只要是決定的事情,那怕是花上十年、二十年的時間都不會影響到我必須完成的理念。」 

 

【參考資料】東吳大學傑出校友文集 東吳菁英(二) 火般的熱情,璀璨了自己也照耀了別人-專訪楊楨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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