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龍  (81級法律系) 

  東吳大學法律系81級畢業,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肄業。

  鄭文龍學長曾任法律扶助法起草小組召集人,臺北律師公會平民法律扶助委員會主任委員,九二一地震代表律師公會總理,崔媽媽租屋服務中心常務理事,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秘書長,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平民法律扶助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進入律師界後文龍學長持續法律服務的工作,因經常看到民眾沒錢請律師打官司解決困境,便萌生法律扶助這個想法,一直覺得國家有責任編列預算聘律師來幫助社會弱勢,才能制度性的保障弱勢民眾權益。文龍學長執業後於1998年認識林永頌律師,發覺二人皆有此想法,便發起結盟,結合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臺北律師公會及臺灣人權促進會三團體,找了邱晃泉等人成立推動小組。

  後來1999年李登輝總統任內請司法院長翁岳生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其中通過兩項重要決議影響至今,即交互詰問制度與法律扶助制度,也因此官方邀請學長他們參與法扶法的改革。 從2000年12月開始,每週六到司法院開會起草法扶條文,文龍學長說:「那時才36歲,是最小咖的都坐在角落,但關於重要的條文設計,司法院秘書長楊仁壽最後都會很客氣地問我的意見,讓我壓力很大,也深覺肩負重任。」但學長很感謝社會給他機會替國家做事,所以總是提醒自己要加倍用功學習各國制度。後法扶法草案歷經民間版、法務部版、司法院版,2003年,在陳水扁總統及行政院長游錫堃大力支持下法律扶助法三讀通過,2004年設立法律扶助基金會。

 

資料來源:網路報導與師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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