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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中文學報》撰稿格式

110年7月19日《東吳中文學報》第42期編輯委員會第1次會議通過
113年11月30日《東吳中文學報》第48期編輯委員會第2次會議修訂第四條第五項

本學報採用電腦排版,為便利編輯作業,謹訂下列撰稿格式,以期全書體例統一:

壹、中文部分

一、各章節使用符號,依一、(一)、1.、(1)……順序表示。

二、請用新式標點,惟書名號改用《 》,篇名號改用〈 〉。在行文中,書名和篇名連用時,省略篇名號,如《莊子‧天下篇》。除破折號、刪節號各佔兩格外,其餘標點符號各佔一格。

三、獨立引文,每行低三格。

四、註腳採隨頁註,標識號碼請用阿拉伯數字,如1、2、3……,置於標點符號之後。

★注釋之體例,請依下列格式撰寫:

(一)引用專書:

王夢鷗:《禮記校證》(臺北:藝文印書館,1976年),頁102。

(二)引用論文:

1.期刊論文:

王叔岷:〈論校詩之難〉,《臺大中文學報》第3期(1979年12月),頁1-5。

2.論文集論文:

余英時:〈清代思想史的一個新解釋〉,《歷史與思想》(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76年),頁121-156。

3.學位論文:

吳宏一:《清代詩學研究》(臺北: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博士論文,1973年),頁20。

(三)引用古籍:

1.古籍原刻本:

〔宋〕司馬光:《資治通鑑》(南宋鄂州覆北宋刊龍爪本,南宋),卷2,頁2上。

2.古籍影印本:

﹝明﹞郝敬撰:《尚書辨解》(臺北:藝文印書館,1969年,《百部叢書集成》影印《湖北叢書》本),卷3,葉2上。

(四)引用報紙:

黃仁宇:〈大歷史帶來的小問題〉(上),《聯合報》第37版(聯合副刊)(1994 年1月10日)。

(五)再次徵引:

再次徵引的註釋,不需註明出版項,只需加註頁碼。

(六)徵引資料來自網頁者,需加註網址及檢索日期。

五、文後請列【徵引文獻】,分「古籍」和「近人論著」兩部分。「古籍」部分先依朝代後依姓氏筆劃排序;「近人論著」依作者姓氏筆劃排序,同一作者有兩本(篇)以上著作時,則依著作出版先後排列。

六、徵引文獻之體例,請依注釋之體例撰寫,但引用「專書」及「古籍」時,不必再加頁碼。

七、其他體例

(一)年代標示:文章中若有年代,年份應以阿拉伯數字表示,其後以括號附註西元年份。

(二)摘要、關鍵詞、內文、註釋、徵引文獻中涉及數字部分,應以阿拉伯數字表示。

(三)關鍵詞三~五個。

(四)論文摘要不分段,不加註。

(五)引用電子文獻(學術資料庫)比照紙本文獻,不得用機碼、符號等代替出版項、頁碼。

貳、外文部分

一、若為英文,書名請用「斜體」,篇名請用“ ”日文需翻譯成中文,行文時亦請一併改用中文新式標點。

二、外文文獻於徵引文獻中列序在漢文書籍之後,先英文後日文。英文依作者姓氏字母順序排列,日文依作者姓氏漢字筆畫,若無漢字則依日文字母順序排列。若作者不詳,則依書名或篇名之首字代替。作者姓名如有中文翻譯應使用作者本人之使用方法,否則請按學界較多人使用之翻譯;書名、期刊名、篇名請以英文專業翻譯為準;出版社請查詢該公司正確英譯名稱,如無官方正式英譯,應以漢語拼音翻譯。

三、注釋請依下列格式撰寫:

(一)引用專書:

Edwin O. James, Prehistoric Religion: A Study in Prehistoric Archaeology (London: Thames and Hudson, 1957),p.18.

(二)引用論文:

1.期刊論文:

Richard Rudolph, The Minatory Crossbowman in Early Chinese Tombs,” Archives of the Chinese Art Society of America, 19(1965),pp.8-15.

2.論文集論文:

E.G. Pulleyblank, The Chinese and their Neighbors in Prehistoric and Early Historic Times,” in David N. Keightley,ed., The Origins of Chinese Civilization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3),pp. 460-463.

3.學位論文:

Edwin O. James, Prehistoric ReligionA Study in Prehistoric Archaeology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h.D.dissertation,1957),p.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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