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icon_phone
電話 (02)2881 - 9471 分機 6522-6526 傳真 (02)2883 - 6055

東吳大學日本語文學系112學年度徵聘專任教師公告(112.03.15止)

  • 02/02/2023
  • |
  • 徵才公告
  • |
  • 資料提供:日本語文學系
東吳大學日本語文學系誠徵專任教師
一、應徵資格: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日語或相關領域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含)以上證書者
二、徵求名額:編制內專任助理教授(以上)一名
1.本校初聘之編制內專任教師應暫時先以專案教師約聘,俾於正式聘任前予以適當評估。但擬聘任教師已具有優秀學術成就者,得不受此限。
2.專案教師符合學系評量標準及相關條件後,自次學期起恢復為編制內專任教師。
3.為協助專案教師盡速恢復為編制內專任教師,本校專案教師均減授基本授課時數2小時(減授後助理教授之基本授課時數為每週7小時)。
4.本校專案教師聘任辦法請參閱網址ttp://www.scu.edu.tw/personel/rules/rule77.pdf
三、專長領域:應用日語之跨領域研究或雙語人才,以日本籍(日語母語)、能英語授課、跨領域研究者優先
四、起聘日期:112年8月1日
五、檢附資料:(應徵資料將於甄聘作業完成6個月後銷毀,恕不退還)
1.履歷表(請下載表格填寫)
2.學經歷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單位驗證)
3.成績單(含碩、博士)
4.歷年著作目錄(含博士學位論文及相關學術著作)
5.博士學位論文摘要及近五年內學術著作抽印本或影本
6.教師證書影本(已取得證書者繳交)
7.可授課課程說明及授課計畫表(請下載表格填寫)
*本系開課科目可至本校校務行政資訊系統https://web.sys.scu.edu.tw/class40.asp?option=1 查詢
六、收件截止日期:112年3月15日(星期三)前寄達或送達
111002台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號
東吳大學日本語文學系辦公室范清昉秘書收
七、經本系教評會初審通過者,將安排於112年4月8日(星期六)進行試教及面試,請屆時接獲面試通知者準時參加(面試相關說明請詳見面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