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學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課程(日語)專班
一、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承辦單位:東吳大學日本語文學系
二、辦理目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補助大學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課程,提升青年學生全球移動力,學生參加預修第二外語課程修業期滿,成績及格者,大學得依各校規定,作為甄選入學有利條件之參考或入學後學分抵免之依據。
三、專班期程:依當年度公告為主。
四、報名資格,同學符合如下其中一項始得報名本專班:
1. 於高中/職修讀並取得第二外語(日語)課程4學分(72小時)。
2. 曾修讀第二外語(日語)課程且確實具有該第二外語(日語)基礎能力。
3. 曾居住於該第二外語(日語)地區,具有該第二外語(日語)基礎能力。
4. 具有第二外語(日語)檢測合格證書等第二外語(日語)基礎能力。
五、招收對象:當年度9月時需為高中/職學生身份。
六、課程內容:相當於JLPT N4~N3級,修習結束約等同JLPT N3級程度。
七、授課教師:由東吳大學日本語文學系教師擔任。
八、上課時間:每週六上午8:00~12:00,預計9月14日開始上課,確定開課日期將另行通知。
九、上課地點:東吳大學城中校區(100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十、學生將分別於上下學期課程結束後接受考評,合格者則發予學分證明書(上、下學期個别發放),但若當學期缺課時數(含事、病、公假及曠課)達24節者(每1小時為1堂課)將直接取消當學期領取學分證明書資格。此證明可作為各大學相關系所之大學申請入學有利條件或抵免學分之依據。
十一、本專班將於下學期協助宣導學生報名語言檢定測驗,學生通過語言檢測後,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全額語言檢測報名費。(於次年提出申請)
十二、本專班需繳交保證金500元,必需同時符合下列2項資格,才可於課程結束後退還保證金:
(一)必須取得上、下二個學期之學分證書。
(二)必須參加日語檢定考試。
十三、原則上課程以實體課程為主。
十四、報名時間:依當年度公告為主。
十五、報名方法:依當年度公告為主。
十六、資料上傳
報名表單(請填上述表單)
資格證明(請檢附修課證明如第二外語成績單或補習班修課證明、檢定證書或居住證明之PDF、JPG檔。)
在學證明書
學生本人之存簿影本
※此存簿影本將提供給東吳大學出納組作為退還保證金檔案鍵入之依據。存簿名稱須為學生本人姓名,非郵局帳戶將會被扣30元手續費。
十七、招募名額:12~35名;備取若干名(依系辦公告名單為主。若班級報名人數未達12人,則無法開班。)
※備註:專班開課公告或其他重要事項將於本系網站公告及個人E-mail通知,請同學務必定期留意E-mail訊息,若因無收信而遺漏重要資訊而影響個人權益,需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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