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師類107年2月起改由向教育部函報申請。
  • 外籍之研究助理則仍維持於勞動部線上申請聘僱許可。

(以下內容於107.03.01 更新)

只要是外籍老師 (無論專兼任)都要檢查:

 

一、申辦種類可分為【新聘】、【續聘】

  • 聘期無接續,以【新聘】申辦
  • 聘期接續,以【續聘】申辦

 

二、請於「各級學校申請外籍教師聘僱可線上申請系統」線上申請

學系線上

填寫&上傳

  • 線上填具 申請書外國教師名冊   

請於線上申請後,
線上列印
大專校院聘僱外國教師許可申請書、教師名冊

  • 擬開設課程之課表 (科目、授課時間、授課大綱) ← 111年年9月新增
  •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 護照影本 (若續聘但有換新護照,請務必檢附新的護照影本,並在備註欄說明)

人事室
上傳

  • 聘書影本
  • (續聘者)上一次聘僱許可函影本
  • 聘任程序完成後,待聘僱許可核發,再將聘書與聘僱許可一起交給學系
人事室
統一發文教育部

 

三、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外國專業人才為藝術工作者,得不經雇主申請,逕向勞動部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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