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專區】相關申請書表格內容

依「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

第三條第一款「轉系生轉入二年級者,其抵免學分總數以不超過一年級學生得修習學分之上限:五十學分為原則;轉入三年級者以不超過一、二年級得修習學分之上限:一○○學分為原則。自轉入年級起,每學期至少應修學分數不得減少。」

※抵免申請應於行事曆所定開始上課日起一週內辦理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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